请问照其工资支付,是其基本工资还是工资总额?谢谢!
回复 1楼 脉搏跳动 的帖子
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呵呵~~~~~打当地的12333问下就行了。 但是小猪,条例中对原工资待遇的规定是不清不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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