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回购过程中导致的劳资问题,请一起探讨分析。
A和B公司因经营不善被太平洋铁路公司收购,收购时太平洋铁路公司中止了40岁以上员工的雇佣,一个月后,新公司成立了新部门,又雇佣了9名小于40岁的新员工,四个月后A和B公司又重新从太平洋公司手中购回了公司,并保留了新成立的部门和新进员工,但没有招回已解雇的40岁以上的老员工。 思考: (1)你认为雇主的意见合理吗?如不合理你认为应如何驳斥雇主的看法?(2)请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谈组织如何避免出台带有年龄歧视色彩的政策?
(3)公司目前实施的员工内退制度和年龄歧视有关么?从劳动经济学角度考虑,结合你所在单位的用工实际情况,谈谈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近期遇到的一个劳法问题,跟各位一起讨论讨论,希望各位给点意见。 合理,解雇40岁以上员工是太平洋铁路的事,老员工被解雇了那就不再是A和B公司的人了,后面不再招回来也很正常 没看懂啊,一会被并,一会又分的 同意jxsyifeng 的观点 {:5_147:}期待更多点见解 如果从人力资源的角度出发,就是从公司的角度出发,制定制度,应该合理、合法,符合公司自身文化以及发展。如果公司的文化和发展,对年龄上有一定的要求,个人认为,相应的合法的情况下,我个人是支持的...
不能说有关,也不能说无关。内退也是一种相对合法的模式,相对直接开掉,还是好很多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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