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d123 发表于 2004-5-24 18:22:00

关于旷工的问题

国家有关规定说员工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企业可以将其除名;
如果公司规定连续旷工3天,全年累计旷工5天就炒人,算违法吗?
如果这样就把人炒了,会不会引起劳动纠纷呢?

海翔 发表于 2004-5-25 11:08:00

1

可以不用除名办法,企业可与其解除合同。

asd123 发表于 2004-5-25 14:09:00

请问海翔

除名和解除劳动合同是两回事吗?

山峰仞 发表于 2004-5-31 09:51:00

统一

企业规定不能违反国家的,否则应无效。

风一样的女子 发表于 2004-7-7 19:28:00

re

以下是引用asd123在2004-5-25 14:09:41的发言
除名和解除劳动合同是两回事吗?

**************
确实是不一样的,除名有着非常严格的程序和条件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只要违犯厂纪就可以了。

caohaiwei 发表于 2004-7-8 13:41:00

除名?解除劳动合同?

我估计这里的朋友都是作了十几、甚至几十年的hr了,从很久以前的国企人事科做到现在,对于除名的概念根深蒂固。除名与解除劳动合同有区别吗?以前国企都有一本职工名单册,职工被辞退的就将此人的名字从名单册上除去,这是除名的由来.不知道各位"资深"的hr能否告知一下除名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

MMXGG 发表于 2004-7-11 21:44:00

re

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协商一致,不违背劳动法精神就可以了,从以上情况看,完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除名在解除劳动合同外还有处分的成分,比解除劳动合同严重,程序也要要求。

fffllyy 发表于 2004-8-23 10:13:00

区别

除名是计划经济国有企业对固定职工的做法,市场经济下就是因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蓝莓 发表于 2004-8-29 12:49:00

RE:关于旷工的问题

企业不管怎么规定,只要不违反劳动法就可行

三石 发表于 2004-9-4 16:53:00

我来说两句

第一.我认为这种规定不符合国家规定,不合法.
第二.有些同志不知道除名与解除劳动关系的区别,我想说一下:
    除名用人单位是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对严重违纪等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员工,予以除名,除名之后,仍然要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解除劳动关系可以是单位或个人,也可以是双方协商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第三.我觉得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将这些约定成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这样操作起来就不会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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