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职工放弃休哺乳假的补偿问题
公司的女职工因为工作原因放弃了休哺乳假,那么她能不能申请将这些应休假换成加班费或者用公司补偿的形式享受自己的权利呢? 我认为是可以申请的!公司可以人性化处理,给予必要的额外支付。可以增加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在公司需要的时候能挺身而出,因为事先认为公司本身是人性化的、可靠的! 哺乳假?还是授乳时间?
哺乳假是需要员工提出申请、公司批准、按照病假待遇给予的;
授乳时间是每天一小时的休息时间,法定的
如果是哺乳假,工作原因不能休是没有补偿的;如果是后者,个人感觉应该是可以补偿或统一调休的 法定权利一旦放弃,有无书面证明!?
其实这个就是一种交换! 个人认为公司应该给与一定补偿! 正常生育后的每日一小时授乳时间属于法律授予女职工的一种权益,
虽然未找到过司法上有关于个人放弃该权益的补偿规定,
个人建议单位还是应该人性化操作比较好,可以通过两种方式:
1、集中补休;
2、参考带薪年休假待遇,支付一部分补偿; 楼主说的应该是每天两次每次半小时(一胎的情况下)的哺乳时间吧,这个是法定哺乳期女工应当享受的权利。最好不要放弃,毕竟从孩子和母亲的健康状况来看,科学上是提倡母乳喂养的。一方面增强孩子体质,另一方面也会减少母亲罹患乳腺疾病的机率。
既然是权利,可以享受也可以放弃,但法律并没有规定放弃权利一定要有补偿。因此,单位没有责任一定要给假期补偿。但从人性化管理的角度出度,可以考虑适当给予补休。不过,单位要从制度方面来完善和规定,毕竟单位不只有一个女职工。 上善若水2010 发表于 2011-10-2 19: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说的应该是每天两次每次半小时(一胎的情况下)的哺乳时间吧,这个是法定哺乳期女工应当享受的权利。最 ...
是不是这期间只需要工作7小时/天??
哺乳期多长时间? markkk2010 发表于 2011-10-2 20: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不是这期间只需要工作7小时/天??
哺乳期多长时间?
准确地说是比单位正常上班时间少一个小时,因为不是每个单位每天都规定工作8小时的。同时,如果员工住的比较远,往返路上的时间也是要计算在内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大部分企业都是在规定的出勤时间范围内减少一个小时。比如:晚来一个小时或是早下班一个小时等。
哺乳期是自孩子出生至满一周岁为止,通常是指一年。 没有专门的“哺乳假”一说!有的是授乳时间!
按照计生管理的相关规定:女员工生产后,每天各有上下午一次、每次半小时的授乳时间!这两个“半小时”可以合并,另外,还要加上回家的路程时间!
这个授乳时间是女员工的权利、也是孩子的成长权利!女工不应随便放弃,因为这是孩子的权利!如果真的放弃了,计生规定里没有补休或调休或加班费的说法!
从企业角度来看,也不应该批准!这不是人性化不人性化的问题,而是关于孩子的健康成长问题!如果孩子不是母乳喂养,企业也没必要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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