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qiandeyu 发表于 2011-9-20 10:40:31

求助员工调岗解除合同

情形:我公司一员工3月14日入职,岗位为会籍主管,这段时间因公司业务调整,使得原岗位取消,公司欲调整此人到销售岗位工作,今日公司和员工进行岗位调整协商,结果是协商不一致,员工不同意到新岗位工作要求辞职;公司的安排是如果不同意今天就办理工作交接,离开公司。请问这种情况下都该支付员工那些补偿金? 是否是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和一个月的提前解除合同补偿金计两个月工补偿呢? 这种情况可否不支付解除合同补偿金呢?因公司岗位确实需要调整,是员工不同意后提出辞职的。在线等支招!!!

一叶碧云 发表于 2011-9-20 11:14:03

只要是劳动者提出辞职,且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金!你只要一收到他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注意:不是辞职申请,如果对方是辞职申请,请让该员工改过来),就立即同意并办理手续就行了……

geqiandeyu 发表于 2011-9-20 11:20:23

哎,现在关键是老板说了,员工不同意就今天办理手续,这不是成了公司提出的了么。

liulei01 发表于 2011-9-20 11:29:15

要是员工自己提出辞职的话,公司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金。
如果是协商解除,给人家1个月经济补偿金就好了。
如果用劳动合同法四十条第三款解除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1个月代通知金告诉员工。

aionovo 发表于 2011-9-20 11:30:14

总共2个月的工资就可

geqiandeyu 发表于 2011-9-20 11:37:15

那就是说总共要给两个月的工资了?

ivy-g 发表于 2011-9-20 12:21:40

学习中。。。。

xitang 发表于 2011-9-20 13:09:53

协商不成,就只好补偿2个月工资。前提是公司逼员工离职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求助员工调岗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