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jpn 发表于 2011-10-6 20:47:24

员工关系每日一问,恳请积极参与!

如何界定“重大损害”,“重大损害”是否必须体现为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

一叶碧云 发表于 2011-10-6 21:22:29

这个是由你们用人单位来界定!
你界定损失1万是重大损害也行,一千元是重大损害也行,十万元、百万元都行!
但是界定的程序必须合法:必须经过民主程序通过,且向全体员工公示,员工知晓这个条款!

lbc2100 发表于 2011-10-6 22:08:33

看来关键问题还得公示

475422793 发表于 2011-10-7 09:02:25

赞同二楼的观点;损害程度可由公司来界定;关键是界定后的程序是符合法定的程序....

APRIL0801 发表于 2011-10-7 09:27:46

公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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