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xf731
发表于 2011-10-8 19:28:40
学习,这个讨论提出得很好
快乐的味道
发表于 2011-10-9 08:44:03
我单位就有一次性休哺乳假的,但是员工因为自身的原因主动写的申请.公司本着人性化考量同意的.虽说法律是不允许这种操作的,但其实法规的本意也是保障劳动法的权益.如果真的查的话也有员工的申请书为证.
管水
发表于 2011-10-9 10:05:36
楼主提出的一天二次半小时的授乳时间,个人觉得应该称为哺乳时间,哺乳时间是国家规定时间,用于女职工每天哺喂婴儿,不能一次性休完.
在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中有另外规定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的哺乳假,这个假期是在产假期满后,让员工一次性休完的.
请参考各地相关政策.
lixiaoxv
发表于 2011-10-9 13:44:23
家离得远的只能天天提前下班或者晚上班,是这意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