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然可以继续工作!我觉得此没有法律依据! 谢谢楼主的话题,按条例应该不用支付补偿金,这个责任不在公司。求高手指教~ 公司在员工在职期间已经履行了其法定责任,楼主所说的“经济补偿金”是针对何补偿呢。 目前我们公司就遇到这样的情况,也到社保部门进行了咨询,是这样的:
如问题中所说,员工52岁,以前未入社保,但按法律规定,公司录用了这样的员工,就需要为其入社保,到退休时,分三种情况:一种是他不再缴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可提取;一种是继续缴纳,满15年后,享受社保相关待遇。最后一种是:一次性补齐足15年。但原单位缴纳部分,可由单位和个人协商,由谁负责。
目前我们公司的做法(分两种情况):
第一:在公司工作期间,该由公司缴纳的,公司负责。但签定一份协议,即在退休后,原由公司缴纳部分公司不 再负责,因为他不再为公司提供劳动了。
第二:退休后,双方协商,如员工继续在公司工作,公司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本帖最后由 海之波涛 于 2011-10-12 10:21 编辑
“员工已经到退休年龄,但是没有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句话本身就是矛盾的,更别说找法律依据了。
1. 员工已经到退休年龄,达到及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合同的条件,这种情况下,企业终止合同是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 有没有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和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直接关系,经济补偿金应该是针对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既然终止合同不违法,也就谈不上支付经济补偿金。
再来看案例:A员工(男),52岁进入公司,以前未交养老保险,(1、进公司开始交保险;2、进公司后未交保险),那60岁退休时,A员工未交满15年,那么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1. A员工进入公司前未交养老保险,那他进入公司前干什么工作?在哪干的?为什么不交保险?应该由其本人负责将养老保险补交齐全后,把相关手续转入公司。
2. 进公司开始交保险,一点没错。
3. 进公司后未交保险,你必须为其补交,这个跑不了的!
4. 60岁退休时,A员工未交满15年,那么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上面说了,与经济补偿金没有关系,当然不用支付。一种办法是未交满15年的,社保一次性结算,将个人账户存储额支付其本人,社保关系终止,不会再按月计发养老金;另一种办法是A员工与你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后离开公司,将关系转入社区,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继续缴费直至满15年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5_252:}专业法律法规应该去社保部门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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