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计划生育写入厂规,能作为解除孕妇的有效法规凭据吗
我们公司将“违反计划生育,超生”作为“严重违纪”的一条写进员工手册,员工在入职时候也签字确认过参加入职培训,并对员工手册内各条款都自觉遵守。现有一员工违反了计划生育,被部门发现,部门以“严重违纪”交人力资源部处理。与大家讨论以下几点:1、 人力资源部可否直接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关系?2、 如果员工提出劳动仲裁,公司的这一规定是否能得到支持?因为劳动合同法和计划生育法律并没有直接关联,但有相关条款保护三期女工。 1、可以解除!2、解除的时机偶也说不准:
(1)妥善的是等三期结束再解除
(2)直接解除也可以考虑,如果仲裁或人民法院认为错了再纠正过来不就行了? 云叔神速啊。。
最好还是等三期结束后解除。。。{:5_253:} 小马克,偶就知道这么多啊{:5_228:} 1、 人力资源部可否直接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关系?
合同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事先约定在制度之中,属于违反制度而解除劳动合同。
2、 如果员工提出劳动仲裁,公司的这一规定是否能得到支持?因为劳动合同法和计划生育法律并没有直接关联,但有相关条款保护三期女工。
劳动合同规定(四十二条)三期内不能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到该情形消失为止(四十五条),所以最好避过三期!
学习了。 哪位专家能解答一下:
公司将“违反计划生育,超生”作为“严重违纪”的一条写进员工手册
是合法有效的么? kuai乐 发表于 2011-10-12 11: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哪位专家能解答一下:
公司将“违反计划生育,超生”作为“严重违纪”的一条写进员工手册
是合法有效的么? ...
呵呵 各类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各级政府出台的条例等多入牛毛,
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只规定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能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你的逻辑,只要是“违法”的,公司就可以列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的范围,
那咱们这些HR以后只要在员工手册上加一条:“违法者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就一本万利了么? 本帖最后由 kuai乐 于 2011-10-12 13:40 编辑
回答不了点评,
海之波涛看到的话回复一下 不能将员工违反计划生育的情况作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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