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rry* 发表于 2011-10-11 23:48:50

关于员工请长事假、长病假的处理

现有一员工因患内风湿请病假三个月,有医院病历证明,现在这个员工打算续假,按相关规定其医疗期仅为三个月,可该员工的实际状况的确不能再继续胜任之前的工作岗位,经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现在公司打算与期解除劳动关系,如果解除,请问公司将面临时哪些风险?(有相关法律条款说必须经过劳动部门鉴定方可做与解除合同关系的决定,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
1、按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2、医疗补助金

stephenzhou 发表于 2011-10-12 08:13:36

只需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或支付一个工资作为代理通知金,按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不是工伤的话不需支付医疗补助金。

最爱QIQI 发表于 2011-10-12 08:17:47

只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就可以吧。
等法律高手来回答。

春天的小叶子 发表于 2011-10-12 08:27:42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给与经济补偿金。
医疗补助金适用于工伤的员工。

温州小兵哥 发表于 2011-10-12 08:33:18

待到该员工病愈后,调换其它岗位,依然胜任,协商办理离职。
1、按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这个需要支付。
2、医疗补助金,可以不用支付的。

快乐的永远向前 发表于 2011-10-12 09:46:13

{:5_257:}学习了

管水 发表于 2011-10-12 09:49:35

问题已解答,围观一下

糖糖2003 发表于 2011-10-12 10:04:14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至于医疗补助金不需要支付吧
对于医疗补助金还真不清楚 请高人拍砖

markkk2010 发表于 2011-10-12 10:18:04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
2.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3.如果风湿病是职业病,不能依照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依照第三十九条解除;
4.如果是职业病,要将医疗补助金考虑在内。

一粒沙~ 发表于 2011-10-12 10:42:13

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范围呢。要先认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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