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提出不用补偿
有员工这么提的吗?只有员工不懂,直接走的吧! 看企业是否依照下列符合下列条件:
1.原企业是否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
2.原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3.原企业存在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情形,已经与员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但仍需要裁员的
4.原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如你自己无法判断,可向劳动部门沟通,得到劳动部门确认后启动裁员程序
正式实施裁员方案=出具解除或终止证明+结清劳动报酬+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法定费用+办理档案、社保转移手续+整理保管用工材料
裁员注意一下事项1.不得裁员的对象(职业病+疑似职业病+工伤鉴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员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具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得员工)
无论何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都要依法支付 {:5_204:} 这个以前倒是没有注意到啊 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0条处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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