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补充协议怎样写?合法吗?
我们是一家研发高新科技企业,总经理为了尽量减少企业的风险,同时也可以增加员工的福利,打算为员工购买50w的意外伤害保险。但总经理希望再和员工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协议的内容主要为如果发生了因公司的原因给员工造成的伤害(比如出差造成工伤、旅游出现意外,或者管理不善造成员工意外),由保险公司直接给付赔偿金给被保险人的受益人,职工不得再向公司追讨赔偿。比如:工伤后,停工留薪期间,按理说企业照常支付工资,伤残等级出来后,企业需要一次性支付一笔费用给员工。我们是否可以规定,如果这些赔偿金大于这些费用,企业可以不支付。如果不足,企业按照规定把差额不足。
有企业这样操作过吗?这样操作合法吗?
如果给员工购买了意外保险,但发生工伤后,企业该支付还必须支付的话,这是总经理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PS:不讨论“雇主责任险”,谢谢!
不太理解楼主的意思。申报工伤与申请意外理赔只能选其一,同一案件不能重复享受两种待遇申报。
若员工属于工伤,贵单位申报了意外,医疗费保险公司支付给公司。但若保险公司的伤残等级鉴定方法与工伤伤残鉴定方法有不同,而员工又要求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企业还是必须支付员工评定伤残等级后的相关费用。 如果是这样的话,可以直接让保险公司将需要的赔偿金(意外发生时)支付给公司,公司给员工多退少补就行了,就相当于给公司上保险,换个思维方式而已!
不知道是不是这种意思! markkk2010 发表于 2011-10-13 19: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是这样的话,可以直接让保险公司将需要的赔偿金(意外发生时)支付给公司,公司给员工多退少补就行了, ...
意外保险的受益人是员工,所以赔偿金是直接支付给员工的,正因为这样,才会发生员工还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的事情。
本帖最后由 echo_shuwei 于 2011-10-14 09:56 编辑
fldr 发表于 2011-10-13 17:13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太理解楼主的意思。申报工伤与申请意外理赔只能选其一,同一案件不能重复享受两种待遇申报。
若员工属于 ...
意外险是保险公司的。工伤保险是劳动保障局的。应该是可以同时享受的吧。 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公司都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员工。
意外伤害保险的受益人是员工,员工拿到的赔偿不能用于抵消工伤待遇。 管水 发表于 2011-10-14 10: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公司都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员工。
意外伤害保险的受益人是员工,员工拿到的赔偿不能用于 ...
你说的也是我隐隐约约担心的。 guru124 发表于 2011-10-14 13: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民事法律行为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只要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就是可以为的。
楼主所说的做法,据我所知,是合 ...
你说的正是我想要的结果! echo_shuwei 发表于 2011-10-14 15: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说的正是我想要的结果!
guru124回复的内容咋没有看到呢~我也有相同疑问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