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假外出意外死亡的劳动关系讨论
我公司有位员工早上9点请假出厂,中午12点在街上吃饭的时候喝了一瓶啤酒后意外死亡在街上,场区存放有其员工的请假条。员工家属向公司索要20万的补偿金。大家可以讨论一下此事件应该怎么处理?有请假条还怕什么啊?
一分钱也不给…… 既非属于工作时间,又不属于下班路上的交通事故,自然不属于工伤,自然不需要承担责任。
职工非因工死亡,企业需要支付1、丧葬补助费;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具体标准可以看当地的规定。 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予一定的补助! 本帖最后由 axinHR 于 2011-10-19 23:13 编辑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社保基金支付。 看来填写和保管请假条尤其重要。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