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立法者看来,这是片面的,其实所指的工作年限为社会工作年限,也就是说劳动者的总工作年限,
但劳动者必须证明其工作年限的真实性。 本帖最后由 31号 于 2011-10-25 12:15 编辑
一、陪护假和婚嫁能否在试用期间享受,关键是看其配偶是否在试用期间生育或者取得结婚证书。如果是,自然可以在试用期内享有该休假权利,单位不能设置额外的障碍。如果是在入职之前其配偶已经生育则现单位可以拒绝该员工享受陪护假。
二、年休假的享用条件是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不仅仅指在本单位,也包括在原单位的工作时间。但是,1、年休假的安排主动权主要在用人单位,虽然也考虑职工的本人意愿。所以单位一般也可以不安排职工在试用期内休年假。2、另一方面,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的,如果劳动者的试用期正处于跨年末的话,理应安排 劳动法中没有规定在试用期中不可以不让员工休
这个要看公司的规章制度 谢谢指点 junren0618 发表于 2011-10-25 11: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严格意义上来讲,员工入职后(包括在试用期内),均可享受到国家规定的法定福利带薪假期,如婚嫁、丧家、护 ...
楼主说得不错,在不违背国家原则的大前提下,公司可以有自己内部规定的。 1、如果社会工龄满一年以上,员工在试用期提出休年假的话,让员工提交上一家单位的未休假证明,然后则算出他本年度应休天数,批不批准主动权在企业方。
2、陪护假可以享受,但是要向员工警告其在试用期的绩效问题,如果休假影响了他的成绩,造成绩效不合格,那么准备卷铺盖走人吧。(公司试用期管理一定要做好) 享受年假的前提工作满一年是指社会工龄,而不是本企业工龄 一是要遵守国家有关制度,二是要建立公司详细的内部管理制度 这个最好是有的好 1、你说的陪护假应该是指女人晚育时男方可以享受的护理假(浙江省的叫法),这个每个省不太一样,在浙江省是七天,而且男方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2、年假只要符合《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即可享受。职工工作年限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但如果不是从当年1月1日进入公司,需要按照法规规定进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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