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zexm 发表于 2011-11-1 18:07:11

兼职人员的相关规定

请问一下,对于兼职人员国家是否有出台过相关的规定呢?

比如说兼职人员是否也一定要给他们缴纳保险,一天的工作时间是多少,
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话是否也是按3倍工资来计算。。。等等。

麻烦知道的同学告诉我一下喽。。谢谢!{:6_301:}

锡城风 发表于 2011-11-1 18:19:02

可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至七十二条、《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
保险:必须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其他社保原则上也是要缴纳的。
工作时间: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工资:法定假日按3倍工资结算。

junren0618 发表于 2011-11-2 11:20:26

社会保险的缴纳将视乎于兼职人员的身份而定,像在校实习生、退休返聘人员,他们是不用缴纳社保的。通常类似这些兼职人员,也需要与他们签订相应的报酬协议,雇佣前先谈好福利条件(类似社保问题,可以事先书面说明到底是公司承担,还是员工个人承担)

hazexm 发表于 2011-11-2 13:00:40

锡城风 发表于 2011-11-1 18: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至七十二条、《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
...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这上面写是以小时计酬为主的,而如果所雇佣的兼职不是以小时计酬的是否适用呢?
上面说他同时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那社会保险 该由哪个公司为期缴纳如何界定呢?

锡城风 发表于 2011-11-2 13:18:30

hazexm 发表于 2011-11-2 13: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 ...

那你们公司的兼职是怎么个计酬法。。
保险这块,理论上是需要每个单位都要为其缴纳的,但实践中这个是很难实现的,现实的做法是,由劳动者自己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在计发薪酬时,将社保这一块考虑进去,补给劳动者,但一定要在用工协议中注明,或者要求劳动者按月提供缴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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