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一样的女子 发表于 2004-6-17 11:23:00

标题:职场仍存六大歧视

石家庄日报社




  1、 年龄歧视:35周岁原是机关招考公务员的杠杠,不知何时被社会上众多的用人单位效法,在招聘员工时纷纷将35岁以上的求职者拒之门外。一项调查显示:37%的被调查者认为年龄限制其实就是“年龄歧视”;89%的人认为35岁以上依然具备择业的条件;61%的人表示年龄限制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35岁现象”限制并阻碍了人才的合理流动,而35岁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尤其是女性,已成为就业的困难户。

  2、 学历歧视:在各类招聘中,用人单位要求的学历层次越来越高,而且有不少单位非原始学历不可,非名牌院校不要。某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一位老师说,一些用人单位不愿要二级学院毕业生。尽管实践证明学历不等于能力,但用人单位仍是“咬定文凭不放松”。

  3 、专业歧视:各地高校在设置专业上存在一定的差异,有些专业虽名称不同,但所学内容大体相近,其主要课程也是一致的。但是用人单位往往只强调完全对口的专业而无暇顾及相关专业。据笔者近日对某些师范院校二级学院毕业生的调查发现:有相当部分学生是希望从事教师这一职业而报考了师范院校的二级学院,在所学课程上也与师范专业非常接近,但在就业时却因为不是师范专业而不在各地教育人事部门的视野范围之内。

   4、 性别歧视:我国《宪法》和《劳动法》等明确规定男女平等,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但现实中却有不少用人单位在招聘时重男轻女。用人单位主观上的岗位性别定性使女性求职面临更加艰难的境地。

  5 、相貌歧视:一位大学教师介绍说,用人单位前来招聘看简历时,往往先看照片,再看学习成绩,其理由是,员工代表公司形象,似乎只有俊男靓女才能使公司振兴,只逼得一些大学生很少把全部精力专注在论文答辩上,而是热衷于去做各种美容手术。面试前,男大学生们不惜花费巨资购买名牌服装、手机等贵重物品;女大学生则时尚携带“个人写真”出现在招聘者面前。

  6 、履历歧视:有的用人单位对求职者过去的经历要详细调查,稍有不如意,马上“拜拜”。对于个人履历的歧视迫使一些求职者弄虚作假,反而使人才市场的水分不断虚增。不少大学生为了获得用人单位的青睐,都下大功夫对自己的简历进行了策划包装,某班级40多人的简历中有35人注明在大学是班长或学习委员,一半以上曾担任过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可谓个个“身居要职”,人人“权倾校园”。

  用人单位对求职者的歧视并非止于此,对此,有关部门绝不能听之任之,置求职者的合法权益于不顾,而应当及时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使就业的大门对所有人平等敞开;作为求职者,也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山峰仞 发表于 2004-6-17 15:26:00

re

要求学历、专业也算歧视?那怎么招聘?

福田虎 发表于 2004-6-21 17:11:00

有一定依据

有一定依据

青枫树 发表于 2004-6-21 19:44:00

区别对待

我觉得对于招聘单位的人员招聘条件要区别对待.也不能说拒绝就是歧视,毕竟做人力资源的招聘的时候都想找能力强的.

hh_bin 发表于 2004-6-21 22:22:00

dui

社会就是这样的!

吉普车 发表于 2004-6-22 10:06:00

hehe

呵呵,这样说也太绝对了,每个企业都有其实际用人需求,我感肯定大多数企业并没有刻意的歧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标题:职场仍存六大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