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到警察局协助调查,算加班吗
本帖最后由 markkk2010 于 2011-11-4 14:46 编辑谢谢专业人士的解释:
公司最近发生一起盗窃事件,由于金额较大,直接报案公安局介入调查。根据调查进程中现场提取到指纹,公安局要求相关员工到公安局提取指纹协助调查。由于公司是制造型企业,大部分是倒班员工。因此部分员工被要求在不上班的时候到公安局协助调查。
问题出来了,员工在非上班时间去做协助公安局做调查,这段时间需要算加班吗?有相关的法律条文或者规定进行解释吗?谢谢各位了
本人觉得,提取指纹的要求是公安机关根据案情的发展的要求,而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公司在其中的作用只是通知和协调。因此在非公司时间进行的这个活动是与公司的业务和工作无关的,公司是没有义务支付加班费的。这是我从常理和常识来认识的,但是涉及到员工福利和加班工资的问题,比较敏感,特求给位能人给些意见,最好能有法律依据和文件的。 跪谢了
本帖最后由 windysos 于 2011-11-4 12:09 编辑
加班的定义:
所谓加班,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由于加班是员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在原本应该休息的时间内进行的工作,是工作时间在休息时间中的延伸。为了保护员工的休息权,国家对加班加点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需要注意的是,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基础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员工也无权单方面决定加班。
故此,我个人觉得:
如果是公安机关直接在正常工作时间约谈相关人员,则不视为加班。
如果是公安机关请单位协助调查,单位安排相应的员工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参与调查的,应视为加班!
谢谢楼上同学的回复。对此个人还是有点疑问。。首先要求参与调查是公安机关的要求,如果由公安机关通知而不是公司通知,视为加班吗?而且既然劳动法规定加班是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这个协助调查其实是与生产经营无关,还应视为加班吗?
希望更多的能人踊跃发言哦。 同意沙发的意见 个人认为,虽然是公安机关直接通知,但是因为你们公司发生的盗窃事件而引起的,员工因此被通知在工作时间去协助调查应该视为正常出勤吧,而非工作时间依情理来讲应视为加班时间。 这怎么还好意思问要加班呢 积极的顶起来 个人认为:给予适当的补偿即可,未必一定要给出一个定性。
谢谢大家的回复。给大家更新一下公司最后的决定。公司最后决定还是支付加班工资,因为2点:
1, 公司为了协助尽快破案,要求员工合作在最短的时间内合作完成指纹提取,从这个意义上讲是出于公司的要求;
2, 如果公司不要求员工尽快去,而由公安机关出面,员工可能会拒绝或者选择其他的时间去,不一定要在公司要求的规定时间去。
出于这些考虑,最后还是决定给加班费。。谢谢大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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