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ixiaofan 发表于 2011-11-4 21:43:15

关于每周上班工作时间的咨询!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请问各位前辈:
这多出来的四小时是算加班费,还是如果经过协商后可以当成普通正常上班?

威哥1号 发表于 2011-11-4 22:02:14

法定工作时间是每周40小时,但是法律又规定每周加班时间不超过4小时,也就是最长为44小时。

vivixiaofan 发表于 2011-11-4 22:35:36

威哥1号 发表于 2011-11-4 22: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定工作时间是每周40小时,但是法律又规定每周加班时间不超过4小时,也就是最长为44小时。 ...

好的!谢谢!

炼骑 发表于 2011-11-5 08:28:11

但是公司合同说:要加班的话,要写加班单,没写就不当加班。我们周六也上,没写是不是就不当加班,当自愿无偿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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