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xq1984 发表于 2011-11-11 16:09:16

劳务报酬所得税计算

有个朋友为一家装饰工公司做兼职会计,月工资是2500元。想问一下她的工资是不是不能做进公司的工资薪金里,不能在税前扣除,如果要做进去,是不是要到税局开劳务发票。如果把兼职人员工资做进应付工资里,是不是需要有劳动合同,要不以后在社保和在职人数的审核上会比较麻烦。但也看到有的说法是,虽然没有合同,但像其他正式职工一样有任命,并且在其他单位有买社保的,就可以没有合同,工资也能做进应付工资里。是这样吗?

kuai乐 发表于 2011-11-11 16:53:03

同上一个文章的回答;

另外,就算走工资进行支付了,该人员也不是就不用缴税了,
需要他本人到税务机关申报合并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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