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狼qq
发表于 2012-2-14 11:56:58
个人对这种文化表示不支持。
飞飞报道
发表于 2012-2-15 12:25:29
第一,根据考评结果进行约谈,第二按劳动合同法办理,第三如果该企业有平时加班或者支付加班费不符合规定的,那么多补偿一个月工资,可以处理掉绝大部分人,第四,在约谈的时候不要跟他们讨价还价,也不让他们提出意义,有问题私下找你。然后具体人具体分析,自己做到有理有据,合理合法。
费加罗
发表于 2012-2-16 09:09:57
在中国,以法律为原则,容易失之偏颇。实际操作中,如果你简单提法律,会使员工、和公司两方面都比较反感,作为员工,经常只是没有办法。
学习美国篮球的案例,应该是个很好的主意,因为琢磨的多了以后,会发觉他们有一个很公平的法律体系做支撑,这个是共和国欠缺的。
这里,要辞退员工的话,比较建议拿出比较公平的标准,让大家自己可以参考标准,判定自己是否够格。
孤狼qq
发表于 2012-4-3 08:32:51
如果非要这样做,那就要搞好善后工作,让被辞退的员工得到一份保障和补偿吧
skyyfhr
发表于 2012-4-5 14:23:18
我的做法如同12楼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