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子公司,部分员工划入子公司,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和转
大家好:我们公司现成立子公司,公司部分员工划入子公司,需要给他们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另社保是不是要转移啊? 我们公司在北京。有没有办过的兄弟姐妹们 给我参考参考。
员工依旧还是为同一家企业,同一个法人服务嘛,不一定必须重新签合同的,人离开本地了,社保也可以依旧在本地交。属于异地交险。我们公司也这样操作,年检只要出示社保缴纳证明就OK了。 异地投保会带来一些现实问题,比如医保,发生住院等时会比较麻烦,我正为此头大,下边机构的人数不够开户人数 不需要重签合同,签订一个变更协议即可,社保可随公司转移。 如果在同一个集团,可以进行劳动合同变更 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文件规定啊 变更协议 不用吧 反正是一个总公司的 是不是公司名称不一致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呢 不需要重签合同。甚至不需要签订变更协议,只需要把变更通知发送。 我们集团公司和你说的问题一直,不用再重新签订,这样会增加你的负担,只是说以后年检或者变动你分开记个子公司的资料,要跑不同的地方,但是合同不用签了,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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