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案件如何索赔?
王某2011年7月1日入职A公司,公司为确定王某是否能胜任岗位,与其签订试用协议。协议约定:“两个月合格后签正式入职合同,试用期限自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止,试用期间月工资5000元,转正后月工资6000元”。2011年10月15日,王某以公司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请问该案,王某可以要求的经济赔偿项目有哪些?
1、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但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应当按照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赔偿1200元。
2、2011年10月1日-10月15日,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之前的“试用期合同”虽然不成立,但也属于签订了期限为两个月的劳动合同,故不需要支付这期间的双倍工资。 每月支付两倍工资。 2楼正解,改两个数字就一切ok 31号 发表于 2011-11-18 16: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但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应当按照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 ...
{:5_257:}同意你观点,不过应该是12000吧。。
不过有一个疑问,劳动者可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在12000+10月1日到15日双倍工资的基础上要求公司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啊。 锡城风 发表于 2011-11-18 16: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同意你观点,不过应该是12000吧。。
不过有一个疑问,劳动者可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 ...
他辞职的理由是补签合同,而非拖欠工资 31号 发表于 2011-11-18 19: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他辞职的理由是补签合同,而非拖欠工资
这个我知道,我想问的是案例之外的问题:
就是这个员工是否可以依照这个理由申请仲裁?
如果可以是否可以得到除了现有的利益外,还可以再要求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坐等专家发表高论 本帖最后由 wqx820826 于 2011-11-19 03:20 编辑
一、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不成立就是说没有试用期(月工资为6000)。应该补偿王某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2个月的工资差额共2000元
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我认为用工之日起应该在7月1日也就是说合同已经签了,但到期了。所以我认为不需要赔偿。只需要补偿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3000元。
当然如果审判员认为用工之日为9月1日起的话,那么就需要支付10月1日到10月15日的双倍工资(6000元)
我不知道当地的仲裁对用工之日是怎么理解的,各地好像都不是一样。最好咨询当地仲裁人员。
总共应该是5000元或8000元。
wqx820826 发表于 2011-11-19 02: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不成立就是说没有试用期(月 ...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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