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斌(阿斌) 发表于 2011-11-19 14:53:34

遭遇侵权伤不起,如何才能“hold得住”



遭遇侵权伤不起,如何才能“hold得住”
2011/10/15 0:00:00  

眼前“hold住”一词已经正式取代“伤不起”成为最热门的网络流行语,这源于台湾电
视节目《大学生了没》中,一位名叫misslin的网友震撼所有观众的极度夸张搞笑的表演中
的口头禅“整个场面我要Hold住”。
  英文hold有拿、抱、握住、顶住、控制、掌控等意思。所谓“hold住”就是关注、等待、
看住、顶住、控制住的意思,也即“掌控得住”之意。对于职场人士来说,当遇到劳资争议
等“伤不起”事件时如何“hold住”,既不能意气用事,更要有一定的法律常识。

  因为告知已怀孕 所签合同被作废
  [争议实录]小张原供职于天津某电子公司,后经猎头搭桥,转投上海某软件公司。2011
年5月,小张完成相关测试,并来沪参加了多轮面试及电话面试。6月,小张收到了公司的录
用通知,小张同日予以回复确认了录用通知书中的内容。公司随后与小张约定于2011年7月2
9日来上海签订劳动合同,并告知小张办理相关手续,开具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后到公司报到。
  于是,小张回天津公司办理辞职手续,并支付了相应的违约金。这时,小张意外发现自
己怀孕1个多月了。惊喜之余,她也担心软件公司知道此事后不再与她签订劳动合同。
  “但是怀孕不是你的错,公司应当为你提供法定的三期待遇。”与她一起来上海发展的
丈夫对她说。“是啊,我为什么就不能像其他女工一样享受三期待遇呢?”于是,夫妻俩商
量了一个“两全”之计。
  7月29日那天,小张按约来到软件公司,不动声色地与软件公司人事部经理签订了劳动
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是2011年7月30日至2014年7月29日。
  “你明天就来上班吧,先到装配车间帮助工作1个月,虽然条件艰苦一些,但是有助于
熟悉情况,对于以后的工作还是很有好处的。”人事部经理说完这些话,把一份劳动合同副
本递给小张,但是发现小张面有难色。
  “怎么?有什么问题吗?”
  “我,我怀孕了,恐怕不能适应车间的工作环境。”小张双手紧紧抓住那份劳动合同。
  “什么?你怀孕了?”人事经理仿佛受到了羞辱,大声吼道,“那么我们签订的劳动合
同就算作废了,你不用到我们公司来工作了!”说罢,就要把小张请出门去。
  [为何伤不起]小张认为,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自己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法律保护,其
实也不是这么简单。《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就是说7月29日那天,尽管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小张
与软件公司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当然小张已按照公司的要求辞职,并为此耗费了精力和财力,
公司的行为造成了小张实际损失,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小张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由此而支
出的交通费、房租及中介费、违约金等。但是小张和公司毕竟未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公司违
约不履行劳动合同,小张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她的劳动权益还是不能得到充分保障。
  [如何Hold住]如果小张不是在签完劳动合同的当天,而是坚持到上班之后,再择时告诉
单位自己的怀孕状况,公司就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了。三期保护是女职工的法定权益,但
是生活中侵害女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所以女职工一定要学会自我保护。

  无端怀疑传谣言 多方排挤逼离岗
  [争议实录]王大姐在一家公司会计部工作多年,她干活还行,就是嘴巴不牢。最近公司
同事间私下里传播女老板的风流韵事,其实原来只是一点小事,但是经过众人传播后被不断
添油加醋。老板得知谣传后,追查无果,最终迁怒于王大姐,对人事部经理下达指示:“让
她明天就从公司消失!”
  “可是她的劳动合同要到明年才到期啊。”
  “我不管,反正你去给我搞定!”人事部经理找王大姐谈话让她主动辞职,说公司愿意
按法定标准给她经济补偿。王大姐当然不干,说为何无缘无故让我回家。得到暗示后,王大
姐更加委屈,表示谣传绝对与己无关,希望公司查个明白,还她清白。双方不欢而散,人事
部经理只得另想办法把王大姐撵走。他一会儿说王大姐不胜任工作要给她调岗,但没调岗通
知;一会儿又说她可以回家休息不用再来上班,却不发休假单。后来干脆把她办公电脑的系
统都关闭了,什么活都不让她干。王大姐本来人缘就不怎么的,现在更是无人理睬。尽管工
资照发,但是王大姐感觉欲哭无泪,度日如年。她在办公室里实在坐不下去了,就在外到处
找媒体或有关部门申诉。
  [为何伤不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否则必须具有法定
理由。如果没有法定理由,用人单位即使按规定支付了经济补偿也是不合法的。对于违法解
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也有明确地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
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
算。正因为如此,人事部经理改变策略,想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调动她的工作。
  但是以员工不胜任工作为由安排培训或调整岗位,首先必须认定该员工不胜任工作。对
于什么是员工不胜任工作,原劳动部的解释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
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一般来说,公司可以提供下列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胜
任工作:劳动者所在岗位职责和要求、劳动者的日常工作业绩、考核标准、考核流程等。如
果缺少这些证明文件,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常常很难得到佐证。显然人事部经理也拿不出这
些文件,所以也不敢正式发出调岗通知。另外,王大姐也没有拿到休假证明。
  不过公司虽然有意撵走王大姐,毕竟没有停发她的工资,也没有解除她的劳动合同。所
以此事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属于公司的内部管理事务,劳动仲裁或法院恐怕也暂时无法多干预。
而王大姐经常外出不上班,可能会反被公司认定为旷工,这对于她其实并不利。
  [如何Hold住]虽然王大姐办公电脑的系统停了,但是只要她还能进门,就应当坚持天天
出勤。不干活而有工资可领,又有什么不好呢?王大姐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再气恼又有什
么用呢?须知这时双方比的就是心态!当然,如果公司因此停发、少发或者解除了劳动合同,
她就可以据此到劳动仲裁提起申诉。

  终止合同不补偿 竟骗职工自请辞
  [争议听听]小伍在一家民营小企业工作了将近一年,小伍觉得这家企业的企业文化太落
伍,待遇也不好,迫于生计也就坚持着,但心里一直有跳槽的打算。眼见一年合同快要到期,
而这时公司已决定合同到期后不再与小伍续签,但公司并不想因提出终止合同而支付经济补
偿金。
  合同到期前一天,公司人事部经理把小伍叫到了办公室,和颜悦色地对他说:“听说你
准备另谋高就?”
  小伍不置可否,因为他并未下定决心。
  “你是多好的员工啊,我们很舍不得你走。但合同到期对你来说是个机会,不然再续签
合同,以后你跳槽就不太方便了。公司不能拖你的后腿,只能忍痛割爱了。你现在就在员工
离职申请表上签个字吧。”言毕,就让小伍在一份离职申请表上签字。
  小伍明白公司是不想与他续签合同了,心想,这样待下去也没意思,干脆拿了补偿金后
一门心思另找工作,于是就签了字。
  第二天办离职手续时,小伍发现,公司并未支付经济补偿。他找到人事部,经理却说,
“是你自己申请离职的,这种情况没有经济补偿。”看着人事部经理拿出的“离职申请表”,
小伍才知道自己中了招。
  [为何伤不起]《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
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由此可见,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企业在两种情况下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一是企
业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合同,二是企业愿意续签劳动合同,但是续签的条件降低,导致员工不
愿意续签劳动合同。而在终止劳动合同时企业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也有两种:一是员
工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二是企业以维持或提高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意续订的。
因此,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员工应当掌握企业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以便作出是否终止劳动
合同的意向。
  另外,无论谁提出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都应在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
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案例中人事部经理所谓员工只有先在离职申请表上签字,才能
办理离职手续的说法是不对的。小伍正是因为填写了离职申请表,而可能被认定为主动提出
终止劳动合同而拿不到经济补偿。
  [如何Hold住]当人事部经理对小伍说:“听说你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准备另谋高就?你现
在就在员工离职申请表上签个字吧。”小伍应该看清楚申请表的内容,弄明白签字的后果是
什么才落笔。如果愿意终止合同,也应就经济补偿与单位达成书面一致后再签字,否则等到
事后再去交涉,可能为时已晚。
周斌

thingcoming 发表于 2011-11-19 15:23:06

学习了  {:5_228:}

非常感谢

锡城风 发表于 2011-11-19 16:40:03

学习了。。。现实中利用职工不懂法,骗职工自请辞的情况很多。。。。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遭遇侵权伤不起,如何才能“hold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