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号
发表于 2011-11-21 09:35:50
规章制度要想合法有效,必须符合以下几点:1、不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2、制定程序合法,即经过民主和公示程序;3、合理,比如“一个月迟到两次就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规定明显不合理,在仲裁时是很难得到支持的。以上几点缺一不可
小笨熊84
发表于 2011-11-21 09:42:36
还有罚钱也不行,弄不好告你克扣工资,侵犯权益被迫解除
葡萄种子
发表于 2011-11-21 10:24:30
是不合法的。
不论犯错大小,多即大过,第二次开除,这肯定是违法的。
员工应该组织代表,与公司协商解除(需要获得经济补偿金+一个月的待通金)
如果不能,公司还是这样处理时,
被解除人员应该一起(3人以上)申请仲裁,作为集体劳动争议时,
你们的权利保障会更好的;
小笨熊84
发表于 2011-11-21 13:10:26
兄弟,我看你自己也得走,这种公司留下也没有什么意思
liuyuen
发表于 2011-11-21 14:11:51
不合法,员工仲裁,公司必定也会输。
anncai
发表于 2011-11-21 16:24:58
拿我来讲,当然不合法。首先单是领导单方面决定的,是关员工权益; 其二,依劳动合同法开除员工也是需要“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你们公布出来的制度和当初签的劳动合同是怎么样的这都有待商榷。作为HR,不能光从老板角度行事,要把握好平衡点
anncai
发表于 2011-11-21 16:27:01
老板若只想不花钱赶人走,不是寒了其他留下来工作的员工的心吗?这样的老板,谁会继续留下来?
anncai
发表于 2011-11-21 16:30:24
你若是HR,建议将劳动合同法从头至尾看一遍,若还是不明白,就看多几遍,你就明白老板违规在哪里了!
liwang1
发表于 2011-11-21 17:50:27
思念是海 发表于 2011-11-20 19: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公司人性,我人性。补偿金、制度漏洞神马的都是浮云,它有知遇恩,我还感恩报;
公司无耻,我兽性。挖个洞 ...
我把你这段话收了,哈哈,厉害。
章鱼哥
发表于 2011-12-4 19:43:25
那得看你在员工手册上签没签字了 公司制度是否通过了公会 并且公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