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严重违纪辞退曾被评定为六级工伤的员工
某员工曾经在本公司受过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为六级,现已正常上班。因其最近屡次迟到旷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公司准备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公司还要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吗?应该需要,不管是解除合同,还是自己离职 同意楼上的说法 这是二码事。违纪解除跟工伤是二个概念。违纪解除可以不用支付补偿,但有工伤的,不管是违纪解除还是辞职都需要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原来还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不是一码事,违纪是违纪,和工伤补偿不冲突!
可能不享受经济补偿,但是关于工伤的不能少!
31号哥,是不是有另藏高见!? 不管怎样,离职时必须支付企业需承担的就业补助金~ 该给的都要给,尽量和谐处理。 markkk2010 发表于 2011-11-24 10: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是一码事,违纪是违纪,和工伤补偿不冲突!
可能不享受经济补偿,但是关于工伤的不能少!
31兄的意思难道是,如果是6级伤残的话: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由于这种解除并非职工本人提出,所以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俺个人观点:
在法律条款层面是没规定清楚,这个逻辑有可能,
但在立法目的层面来考虑的话,用人单位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是否需要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要看法律的规定。请比较工伤保险条例关于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相关规定的措辞:
第三十六条(5-6级工伤)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三十条(7-10级工伤)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个人认为工伤员工违纪被辞退的,是不属于上述应当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情形:
31号 发表于 2011-11-24 10: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否需要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要看法律的规定。请比较工伤保险条例关于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相关规定 ...
恩,对比了一下,现在比较认同你的观点,条例中什么情况下需要支付都列明了。
回头咨询一下本地管理机构。
感谢31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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