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产假该如何掌握?
有一女职工怀孕8个月后,发现胎儿有问题,做了引产,按照《劳动保护法》规定,怀孕7个月以上做引产按照正常分娩对待,也就是说产假应该为4个月。如果这样,也就没有什么讨论的了,政策怎么规定就怎么执行了,但是,该女职工在8个月怀孕期间,经常请假在家保胎,因此,非常为难:一、若真休产假4个月,再加以前保胎的休假,长时间耽误工作且难以服众;二、若不休四个月,劳动法有规定。请大家献计献策,该如何处理?我觉得该按劳动法操作
不管以前如何休假,既然劳动法有规定,这个员工就该按正常分娩来休假.to:秋水海棠
1、工作怎么办?本来就是定岗、定责,每人一个职位,怀孕期间已经休了足够长的时间,再休4个月,那么一年也就上四分之一的时间,工作如何分配。2、若别的员工也效仿她怎么办?
可以找人先代替她工作.
等产假期满她回来后,再根据实际情况来调整岗位.关于效仿问题,我觉得不存在,因为她是引产,与分娩还是有区别的.这种情况不常见.出于人性化的考虑,还是应该让她正常休假的.不同休假
她引产休假,给的是产假,怀孕期间休假,除按规定给孕检假外,其他休假则按病假或事假对待,与产假并不发生冲突,所以公司应该给予她4个月产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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