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dbkun 发表于 2012-9-29 08:52:44

双倍工资是在原来发放的工资的具体金额上再增发一倍工资,其实质是罚金性质。所以,应当是应发工资,也就是税前工资。

ycdbkun 发表于 2012-9-29 08:57:24

第五个问题,其实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因为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ycdbkun 发表于 2012-9-29 09:00:03

劳动合同倒签,如果在签订日期上没问题,那么除非有证据证明确实未在入职一个月内签订过劳动合同,否则,一般胜诉。如果,确实有证据证明是倒签,个人觉得只要双方对此有协议,明确约定员工方自愿放弃取得双倍工资的权利,也应是没问题的。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劳动合同法》给企业带来的风险-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