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形能否认定为工伤
本帖最后由 daijianghong 于 2011-12-30 14:17 编辑公司食堂厨师,在淘米时候右手手膀子骨折。后送医院,经医院检查,该员工原有骨癌癌变已经扩散全身五脏六腑,身体骨骼现在已经很疏松,承受不了任何压力。之前该员工就发现身体有稍微疼痛,但是一直都没有在意没去医院检查。所以导致骨折的最主要原因是骨癌。
问题:该员工的此次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请说明原因。
处理结果:由于该员工是病理性骨折,最后申报工伤失败。
个人认为应该认定为工伤。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虽导致骨折的主要原因是骨癌,但客观因素确是在工作中淘米造成的,是工作原因受到伤害。
故应该认定工伤 whywonder 发表于 2011-11-28 10: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个人认为应该认定为工伤。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 ...
个人也趋向于这种看法。 以我们公司之前的案例来讲,骨折的可认定为工伤,按工伤去处理,但骨癌的按医疗处理。 个人觉得不算
虽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
但是主要原因是本身的骨癌癌变照成
等高人解答 还是去申报一下就知道了 whywonder 发表于 2011-11-28 10: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个人认为应该认定为工伤。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 ...
但是米不多,主要是骨癌严重了 算工伤,符合工伤三个基本条件。。
虽然主要原因是骨癌,但本次受伤事件直接原因还是淘米这个工作本身造成的。
daijianghong 发表于 2011-11-28 12: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但是米不多,主要是骨癌严重了
下面没有依据,纯属个人看法:
确实是由于骨癌导致骨折
但是:一、员工自己不知得了骨癌,不存在隐瞒现象
二、公司亦不知员工得了骨癌,
所以公司和员工个人双方都认为员工可以胜任这份工作,
那是不是可以和正常员工一样看待?
我认为是可以的,所以骨折应该认定工伤。
至于您说的米不多,这个不应该是否工伤的鉴定范围之内,
举个例子,一搬运工要将搬动似大理石材料实际是泡沫塑料制成的物件,用力过大摔倒在地上磕伤。
这应该算是工伤吧。 锡城风 发表于 2011-11-28 13: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算工伤,符合工伤三个基本条件。。
虽然主要原因是骨癌,但本次受伤事件直接原因还是淘米这个工作本身造成 ...
如果他没有这个病也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2事情纯属巧合。在司法上应该做如何解释呢?劳动局会理所当然的认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