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无薪假期的问题。
本帖最后由 天天向前 于 2011-12-3 08:56 编辑春节很多公司都会放假,三天的法定带薪假,但是企业放假一般比较长,7天的,10天的,半个月的,有些企业是带薪的,但是有些是无薪的,无薪假可以么?有没有问题呢?
1、 企业停产停工的流程(1)企业决定停工停产时,首先应当向职工说明情况。然后及时向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情况,在劳动保障部门指引下做好预案,并将职工异常情况随时报告劳动保障部门。(2)企业应确定并公示在短期、长期停工停产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并按要求及时足额支付上述期间的员工工资。2、 企业停产停工的工资发放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的具体操作,是以各地的工资支付办法为依据。例如,北京、山东、安徽等地规定,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而上海、天津、重庆等地规定,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停工停产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形成了履行劳动权利义务的约定。引申到春节来说,国家规定除夕到初二为法定节假日,加上前后的双休日,一共是7天,这些是应该休息的。但是你们公司多放的几天,对于你和公司来说,按照劳动合同的履行的要求,本应该形成员工提供劳动,单位支付报酬的双方权利义务。
此时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告诉员工这几天可以休息,不必来上班,但是并没有提到报酬的事,那自然认为单位选择放弃要求员工提供劳动的权利。同时员工并没有明确和单位表示,我们这几天不要工资了,所以员工并没有放弃自己的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公司不想给员工发工资,只是公司自己的单方面意思而已,而且并没有明示。
同时,春节前后业务淡季,用人单位为员工多提供有薪假期的例子国内比比皆是,员工接受到公司发出休假的书面通知,并且这个休假通知是将法定节假日一并写入的,员工很自然地认为这是有薪假期。因此,如果公司认为自己的书面休假通知构成默示无工资,也是不能成立的。
宠着小猪 发表于 2011-12-3 10: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形成了履行劳动权利义务的约定。引申到春节来说,国家规定除夕到初二为 ...
恩,谈到了对员工公示的问题。那假如我在公示时写明,春节假期期间无工资呢?再假如我要是通过工会、职代会将春节放假无薪制定为文件呢? 就是不合理呀 {:5_252:}原来春节期间额外放假(除开法定)不发工资,不通告,员工不同意是违法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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