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这样的情况公司怎么处理恰当些!(生育保险相关)
我单位今年有个女员工3月份进公司,11月生了小孩,在本单位买生育险不足10个月,之前他没有买过保险,应如何处理?买保险的地点是湖南长沙,根据规定要在新单位买满10个月才能享受。 按规定执行,不是公司的错。 {:5_205:}支持楼上!按公司的制度来! 难道公司在招聘此名女员工的时候,她出于怀孕的状态?这样的公司既然可以做到招聘怀孕的员工,应该也不会在意再支付社保期间的工资吧?。 1、是什么规定?公司规定还是当地社保规定?
如果只是公司规定,那么不合法。员工提起仲裁,企业必输。
如果是社保规定,在合法的前提下,看企业的人情了。
2、如果是社保规定,以后在招聘录用女员工前最好能够善意提醒:十个月内切勿生育,有前车为鉴。 不能享受生育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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