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篇:年终奖倒挂产生的原因与基本应对
本帖最后由 笑书 于 2011-12-12 16:31 编辑(笔者注:这篇文章主要针对那些对个税尚不熟悉的HR人员和非财务、非HR专业的朋友,对一些奖金税反逻辑现象产生的原因做一些科普性的说明。)又到年底了,各企业开始准备发放年终奖。最近网络上关于“多拿一元钱奖金,多交一千多元税”的文章、电视节目(访谈、新闻)很多,有次甚至看到某“专家”在电视里大谈“网民们误解了,其实是税率差导致的合理结果”。按我国目前实行的年终奖缴税政策,应交奖金税=税前奖金ד税前奖金除以12后对应的个税税率”-速算扣除数因此,根据新的个税标准(见表1),将出现以下情形:张三拿到18000元年终奖,根据新个税法,18000/12=1500,适用3%的税率,应缴个税18000×3%-0=540元,因此张三的税后奖金为18000-540=17460元。李四拿到18001元年终奖,根据新个税法,18000/12=1500.1,适用10%的税率,应缴个税18001×10%-105=16306元。也就是说,李四比张三税前奖金多1元,税后实际拿到的奖金却比张三少了1154元。这种税前奖金拿得多,税后奖金反而少的情况,我称之为奖金倒挂现象。表1
级数
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
3%
-
2
1,500
10%
105
3
4,500
20%
555
4
9,000
25%
1,005
5
35,000
30%
2,755
6
55,000
35%
5,505
7
80,000
45%
13,505
其实这项奖金税政策已经有好几年了,今年大概因为实行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大家对于年终奖的计税方式显得特别有兴趣,去年这个时候还很少看见这方面的讨论。其实大部分有经验的财务人员或人力资源人员早就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也明白这个问题发生的原因,但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只会觉得奇怪,国家怎么会制定出如此弱智的政策?为此,我写这篇“科普”型文章,主要针对的是HR入门不久、或非财务、非HR的朋友,这样大家至少明白为什么会发生这种奇怪的现象。在我看来,事情发生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制定政策的那个小子一时大脑短路,没有充分理解超额累进税率的基本原理,将工资税的速算扣除数生搬硬套到奖金税,而后面一层层审批的领导根本就没有细看方案,本着“充分信任下属的能力和责任”的原则直接签批,最终造成这个反逻辑的政策隆重出台。当然,到了高级领导阶段,他们会很直观地认为,前面这么多人都把了关了,至少在技术层面上不会存在问题了吧,于是盖上橡皮图章。个税法第三条说得很清楚:“我国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即超出一定金额的部分适用相应区间的税率,低于该金额的部分适用前一区间的税率。以工资税为例,根据表1的标准,假设某人的月缴税基数为10000元(已扣除社保、公积金等因素),则他应缴个税分为几个区段计算:0~3500元免缴个税;3500~5000元按3%的标准缴纳45元个税;5000~8000元按10%的标准缴纳300元个税;8000~10000元按20%的标准缴纳400元个税;合计缴纳45+300+400=745元个税。这就是我国个税计算的基本原理。为了工作中计算方便,根据基本原理和个税标准表,用数学方式可以推算出一个叫“速算扣除数”的东西,根据表1的标准,税前10000元应缴个税也可按这个公式计算:(10000-3500)×20%-555=745元。两种算法结果一致。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的最大好处就在于,不会出现税前收入多反而税后收入少的反逻辑现象。如果奖金税也严格采用这种方式,一定不会出现奖金倒挂现象。根据累进税的原理,奖金税缴纳的标准应该为:应交奖金税=税前奖金ד税前奖金除以12后对应的个税税率”-速算扣除数×12,或者:应缴奖金税=((税前奖金/12)ד税前奖金除以12后对应的个税税率”-速算扣除数)×12。也就是说,目前缴纳的奖金税少减了11倍速算扣除数,我们每个人因此多交11倍速算扣除数的奖金税。我估计“相关部门”在政策出台后也发现了这个“笔误”,但同时发现这样能多收一些税,干脆将错就错了。本来这次推行新的个税法,是最好的纠错时机,但相关部门“视而不见”,我等小民也就只能发发牢骚了。如前述例子,18001元比18000元多缴一千多个税后,税后收入要低很多,当奖金继续增加,达到一定数额时,税后奖金和18000元的税后奖金将一样,经测算,这个金额为19283元,奖金高于这个数额后,税后奖金才会高于18000元的税后奖金。我把18000~19283元这样的区间叫做“奖金倒挂区间”。在这个区间内,员工宁愿拿更低一点的税前奖金,税后的收益反而更大。奖金倒挂区间不仅仅出现在18000元附近,还因个税标准表的数据出现在若干区域,经测算,如表2。(更高的奖金我就没列入了,估计能拿70万以上年终奖的人也不会来看我这篇文章了)。表2
税前奖金
对应税率
扣税
税后奖金
18,000
3%
540
17,460
18,001
10%
1,695
16,306
19,283
10%
1,823
17,460
54,000
10%
5,295
48,705
54,001
20%
10,245
43,756
60,187
20%
11,482
48,705
108,000
20%
21,045
86,955
108,001
25%
25,995
82,006
114,600
25%
27,645
86,955
420,000
25%
103,995
316,005
420,001
30%
123,245
296,756
447,500
30%
131,495
316,005
660,000
30%
195,245
464,755
660,001
35%
225,495
434,506
706,538
35%
241,783
464,755
基本应对:对于恰好落在倒挂区间内的奖金,有些人认为,多出的部分干脆不发了,其实这也没有必要。一个最简便的办法就是,将多出的部分放在第二个月和工资一起发放,按工资税标准缴税,这样两部分合计起来的个税还是远远低于一次性缴纳的奖金税。举个例子:张三年终有19000元奖金,如果直接缴税,需缴纳1795元税,税后奖金为17205元,还低于18000元的税后金额。我们可以年终时先发放18000元奖金,实际缴税540元,剩余的1000元在下个月和工资一起发放,假设张三的工资已接近1万元,这1000元完全落在20%的个税区间,这部分需缴纳200元个税,则两次奖金合计缴纳个税740元,少缴纳一千元左右个税。对于其他倒挂区域,以此类推。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表2这样直观的倒挂区域外,还有个节税的“价值区域”。在上述例子中,如果只是针对奖金落在18000~19283元区间的员工实行奖金分两次发放,对于奖金为19300元的员工也不公平,将导致19300元的员工税后奖金比19283元的少。因为工资税率一般比奖金税率高,(奖金是除以12后对应相关税率),一般来说,把奖金放到第二个月按工资税标准缴税是不划算的,是因为存在奖金税倒挂差额,才使得即使少量奖金放在第二个月发放,合计缴纳个税也更划算。在上述例子中,从18000元往上走,分两次发奖金所能节约的个税将递减,而从19283元往上走的一定区间内,还存在节约个税的空间,直到一个临界点,分两个月发需缴的个税和一次性发需缴的个税将达到一致。这个节税临界点的数值是多少,我无法直接测算,因为各个企业的薪资水平不一样,各员工的工资标准也不一样,导致第二个月中奖金部分使用的税率也不一样。所以只存在一个统计学意义上的临界点,即根据本企业适用该奖金税率的员工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但我们需要了解的是,毕竟在表2的奖金倒挂区间之上,还有一个区域,是可以通过分两次发放奖金进行节税的。现在网上也有一些工资税、奖金税的计算器。但自己做测算时,有时需要在Excel表中的多个单元格同时进行计算和对比。为方便预算,我编了一个简单的计算年终奖所得税的VB函数,有兴趣的可以在Excel表里设置一下,该函数中我定义的函数名叫“jjsds”,各位也可根据自己的喜好更改函数名。具体操作如下:打开Excel表——按Alt+F11,打开VB界面——点击“插入/模块”,打开空白模块——将下面的函数拷贝进去——直接关闭VB界面。搞定,收工!具体使用时,和其他函数一样,在目标单元格录入“=jjsds(年终奖数据)”,即可直接得出应缴奖金税的数据。Function jjsds(y)If y / 12 > 80000 Thenjjsds = y * 0.45 - 13505ElseIf y / 12 > 55000 Thenjjsds = y * 0.35 - 5505ElseIf y / 12 > 35000 Thenjjsds = y * 0.3 - 2755ElseIf y / 12 > 9000 Thenjjsds = y * 0.25 - 1005ElseIf y / 12 > 4500 Thenjjsds = y * 0.2 - 555ElseIf y / 12 > 1500 Thenjjsds = y * 0.1 - 105ElseIf y / 12 > 0 Thenjjsds = y * 0.03Else: jjsds = 0End If
End Function
另外要注意一点,一旦设置了VB函数,安装Office2003版的,在打开这个Excel文件时可能会提醒是否启用“宏”,此时要点击“是”,才能使该函数生效。我有一个梦想,2012年“有关部门”会修正自己的“笔误”,对奖金税实行真正的超额累进税率,这样我等辛辛苦苦一年挣下的一点年终奖可以有更多落入自己的腰包,这样明年的这个时候我不用再费尽心机编制方案去纠正这些反逻辑的东西,省下时间去做一些更有价值的事情。为此,我甚至已经自己用Excel编好了《奖金税计算器@2012畅想版》,在这个版本中,我已经将减去的速算扣除数改为了“乘以12”。
学习了。。。 学习了~{:5_257:} 很好很强大,学习下。 不好意思,表2中“对应税率”的最后5个税率有笔误,刚改过来了(35%改为30%,40%改为35%)。若有已经转贴的,也请麻烦改过来。
这个版面看得不是很清楚,有兴趣的可以移步到我的寨子看清晰版:http://www.xiaoshuhr.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873 不要指望相关部门纠错,还是指望自己公司财务灵活点吧,这样更现实点 每年年终奖我都会排查倒挂情况,并做以调整
否则辛苦一年的钱平白无故就被扣了去
并且一点也享受不到作为纳税人的光荣
{:5_142:} 更多人呼吁,才能劳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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