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991
发表于 2011-12-12 15:43:23
做企业如做人,不要耍小聪明
215juan
发表于 2011-12-12 16:02:55
我们也是6天班,而且是每天8.5小时工作时间(不包括中午休息),我们在合同里面没有注明工作时间的,在员工手册里有说明的,这些都是跟员工口头约定的,对于计件人员是没有加班工资的,只是核算了产能工资,车间计时人员其他时间加班是有加班工资的(周六按正常算的),办公室人员其他时间加班是调休的(周六不算加班)
ycdbkun
发表于 2011-12-12 16:50:21
中午的就餐休息时间为什么也要写进工作时间内呢,不能这样写。月工资标准当然不包括加班费,你还不知道员工每月出勤时间,怎么事先就能计算得出加班费呢?这样写肯定有问题。关于工作时间,按照现行的规定,实行标准工时制只要每月不超过202.64小时(20.83天×8小时/天+36小时),应该是没什么大问题。
zhenxiaocc
发表于 2011-12-13 09:12:11
215juan 发表于 2011-12-12 16: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也是6天班,而且是每天8.5小时工作时间(不包括中午休息),我们在合同里面没有注明工作时间的,在员工 ...
请问你们如此操作多久了?员工有异议吗?
zhenxiaocc
发表于 2011-12-13 09:39:30
宠着小猪 发表于 2011-12-12 14: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刚好安爸分享了个帖子:
《炫HR财富--如何处理加班费纠纷》http://bbs.chinahrd.net/forum.php?mod=v ...
安爸的帖子非常好。
我要写的劳动合同中是标准工作时间,且没有计件、销售之类的,所以,还是愁。
zhenxiaocc
发表于 2011-12-13 11:03:04
zhenxiaocc 发表于 2011-12-13 09: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安爸的帖子非常好。
我要写的劳动合同中是标准工作时间,且没有计件、销售之类的,所以,还是愁。 ...
时间没问题?咋觉得就是有问题呢?
因为是不打算给加班费。小猪,你还觉得没问题吗?
你的意思是不是这样:假设员工工资10000,就写清楚基本工资5000,浮动工资3000,加班工资2000,将打算给员工的工资部分转换到“加班工资”这栏?
baiyunwangjing
发表于 2011-12-13 12:37:57
谢谢分享
威润玛
发表于 2011-12-13 14:55:10
按照标准工作时间确定,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现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每天工作时间8:30-17:30(含午餐时间),显然不会是每天工作6.6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一定会超过40小时。员工请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公司提供这样的证据主张,显然是没有说服力的,一定要承担相应的支付加班费的风险。
劳动合同注明月工资包含加班费,在协商一致的前提是可行的。
sarahhuang612
发表于 2011-12-13 15:24:56
肯定是有问题的,如果发生劳动纠纷的话,单位绝对是败诉。企业也没有必须去占这点便宜,员工抱怨也多,办公室员工周六多上一天班,这一天班有工作效率吗?总体来说,应该是效率很差的,而且公司还得支出班车费、水电费、餐费等等。
小笨熊84
发表于 2011-12-13 15:32:29
申请综合计算工时的话就可以周末不算加班,但是也要保证休息,超过时间依然要计算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