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费
本年度取暖费发放标准?非公务员、事业单位。所在地——江苏省连云港市
望了解的朋友畅所欲言、不吝赐教!
占个座 我们属于江南,没有取暖费! 《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一九五六年职工冬季宿舍取暖补贴问题的通知(摘录)》
发文单位:国务院
文 号:56劳齐104号
发布日期:1956-12-31
执行日期:1956-12-31
一九五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关于职工冬季取暖补贴的问题,要区别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不能采取一般普遍补贴的办法。为此,特对一九五六年冬季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职工宿舍取暖补贴办法加以改变,规定如下:
一、广东、广西、福建、浙江、江西、湖南、湖北、四川、云南、贵州等省以及江苏、安徽、河南等省的淮河以南地区、陕西省的秦岭以南地区,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一律不发给宿舍取暖补贴。其他地区发给宿舍取暖补贴,西藏地区由当地政府酌情决定。
二、在发给宿舍取暖补贴的地区中,按照发放范围,分为两类:
甲类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青海四省、内蒙、新疆两自治区、河北省的关外地区,山西省的雁北地区,甘肃省的兰州以西(不包括兰州)和原宁夏省辖地区。其中:县、市及其以上城市(包括城关)的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一律发给取暖补贴,在乡村、镇的国家行政机关、学校、事业单位和商业、金融、合作社等单位,一律不发取暖补贴。
乙类地区:指甲类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其中省辖市、专辖市(包括城关)的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一律发给取暖补贴;在县城(包括城关)和乡村、镇的国家行政机关、学校、事业单位和商业、金融、合作社等单位,一律不发取暖补贴。
某些部门原发煤贴的,即不再发给宿舍取暖补贴;如今年按本通知办法改发宿舍取暖补贴,即应取消煤贴。
四、住在集体宿舍的单身职工,由公家免费供给取暖,不发给宿舍取暖补贴。
五、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半年以上的临时工(不包括民工),按照在发给宿舍取暖补贴期限以内实际工作的天数发给宿舍取暖补贴;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不满六个月的临时工,不发。编者注:
一九五七年十一月十四日议字第36号“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1957年职工冬季宿舍取暖补贴的补充通知”中规定:甲类地区在乡村(镇)的国家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的职工,可以一律发给宿舍取暖补贴。乙类地区的省辖市(包括专署代管市)、工矿区的国家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的职工以及铁路职工,可以发给宿舍取暖补贴。县城和乡村(镇)的国家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的职工,不发给宿舍取暖补贴,但是,对某些县城确有困难需要适当照顾的,可以在1957年已核准的宿舍取暖补贴的款项中,自行调剂解决。
五、工作人员的各项困难补助,由本人申请,经过本机关福利组织评议以后,商请本机关人事工作部门确定。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定的精神,结合当地具体情况作具体的规定。
七、本规定自一九五七年六月一日起实行。原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一九五四年三月所发《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办法的通知》和本院一九五四年十二月所发《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问题的补充通知》都同时废止。
没有取暖费 继续帮你查找了相关的政策哦,原来是有这个的!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实行职工宿舍取暖补贴制度的乙类地区的县和县以下全民所有制单位实行取暖补贴制度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劳动总局 财政部
文 号:劳薪字101号
发布日期:1978-12-29
执行日期:1978-12-29
经报国务院批准,从一九七八年度起,对于实行职工宿舍取暖补贴制度的乙类地区,县城和乡村(镇)的全民所有制单位同样实行职工宿舍取暖补贴制度,并按照同一地区的市的取暖补贴标准执行。请即按此办理。
感觉现在国企就取消了这个福利了,一般只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有了 我了解在东北地区有取暖费的规定,我记得吉林省有一个文件,但是江苏我不确定。我们山东都没有这个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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