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体系
国家颁布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体系,我公司有一个员工,1994年发生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为四级,纳入工伤保险我公司应承担多少费用,这笔费用是如何算出来的?? 麻烦大家给点意见哈~~~ 4、四级伤残:(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职工负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此笔费用由保险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支付本人工资的75%;此笔费用由保险基金支付。
(3)、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承担7%(133.79元),职工个人承担2%(38.23元)。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所享受的待遇见上文一至四级伤残的具体待遇规定。
但具体那些该单位承担的费用,你还得去你所在劳动部门咨询才能确定
国源 发表于 2011-12-23 10: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4、四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职工负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 ...
这些应该是1995年以后出工伤的处理办法,现在这个人是1994年出得工伤 法律应该是前法服从后法的,只要你是现在处理的,就以最新的法律为准的吧 lantian08 发表于 2011-12-23 10: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律应该是前法服从后法的,只要你是现在处理的,就以最新的法律为准的吧 ...
不是的 我在网上查过 好像是区别对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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