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婚假、产假、丧假的相关规定
各位家人:我想具体了解企业员工婚假、产假、丧假的相关规定,谢谢。 婚丧假:《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其他奖励见各省的计划生育条例。
一般情况,婚假3天(晚婚10天),丧假3天,产假90天(晚育增加30天,剖腹产增加15天)。现在好像产假要修改了 依照目前规定,婚假各个地方政策不同,请查阅本省的相关规定,广东为3天,晚婚再加10天 产假目前是90天,拟调整为14周,特殊情况(小产、晚育、多胞胎)有增加,具体待新规定实施后确定
丧假为3天,且需为直系亲属 婚假每个地方还有不同规定,上海晚婚加7天 {:5_252:}我们公司婚假15天,不管早婚还是晚婚 每个地方不同的,你是在什么 地方 baiyunwangjing 发表于 2011-12-22 11: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每个地方不同的,你是在什么 地方
浙江省的 婚假 3天 晚婚10天
产假 计划内顺产90天 难产105天 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婴儿增加15天 产检假 每次体检半天 哺乳假 生育后一年内每天一小时
丧假 配偶 父母(包含配偶父母) 子女 3天 本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1天 兄弟姐妹(包含配偶的) 1天
以上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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