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与工作地问题(请教劳动法律专家)
我公司属于比较大的公司,在全国有很多销售分公司,并且有2个生产工厂,其中(总公司,生产公司都是独立法人)。公司之间调动比较多,现在合同签订方面有一些问题,特向各位专家请教!以前从生产工厂调动到总公司的人合同签订在生产工厂,保险交纳也在工厂所在地(但现实际工作地在本部);现在想保险交纳仍在生产工厂所在地,但合同与总公司签订是否可行?
2.在上海的销售分公司保险在上海交纳的与上海销售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在上海交纳的与总公司签订合同可否?
re
对于第一个问题:不可以,即然总公司与生产公司都是独立法人,且员工分属不同的法人,与其各有雇佣关系,受法律保护及制约。
对于第二个问题:
应首先理解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以及法人他应有的权力及义务,就不难做出正确的选择了。
RE:合同签订与工作地问题(请教劳动法律专家)
受教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