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姿 发表于 2004-8-26 19:16:00

浙江2004年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的通知

为适应各单位提高其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从业技能的迫切需要,杭州人才市场与有关部门合作,联合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鉴定培训。通过考核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本人申请,有关部门审核,其个人资料将免费录入杭州人才市场专业人才库,供用人单位选用。
一、申报对象
    指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二、申报审核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或培训结业证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
2、两张一寸照片,两张二寸照片。
3、填写报考申请表。
三、鉴定日期
    2004年11月
四、资格证书
    考试合格者,由浙江省劳动厅核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验印的全国通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五、收费标准
1、正规培训班:培训费、学杂费(管理、场地、资料)1380元,教材费、鉴定费、证书费395元。培训时间自报名截止日起至鉴定考核前的二个月时间,安排工作日的晚上或周末双休日的白天面授;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培训结束可发培训结业证书,鉴定合格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考前辅导班:培训费、学杂费(管理、场地、资料)600元,教材费、鉴定费、证书费395元。培训时间安排在考核前一个月内的工作日的晚上或周末双休日面授。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鉴定合格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考核鉴定日前二个月截止报名,常年滚动报名。
    报名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335号,杭州人才市场二楼办事大厅培训报名柜台或四楼人力资源培训部。
    联系电话:0571-85167746。
七、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
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历,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
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
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正规培训
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7、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
八、鉴定内容与方式
    人力资源管理员的职业资格鉴定分为知识和技能两部分。知识考试采取标准化试卷书面测试方式,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技能考试采取闭卷书面测试方式,考核的题型包括计算分析题、问答题和案例分析题等。用户“丽姿”于2004-8-26 19:17:35编辑过此帖。

蛇鼠一窝 发表于 2004-11-12 1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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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得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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