柱柱 发表于 2004-9-17 13:28:00

(幼儿教师----怀了孩子丢了工作)--请大家讨论

2002年11月底,上海市长宁区某幼儿园老师居某与徐某向所在幼儿园提出,按合同规定享受孕妇有关福利,没想到园方竞提出要与她们解除合同。1个月后,园方在园内张贴了开除这两名怀孕教师的公告,并把开除通知送到她们手上。两人不服园方这一决定,向有关部门反映,希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却屡屡遭拒。无奈之下,只好于2003年4月起诉到上海市长宁区法院。

风一样的女子 发表于 2004-9-18 13:48:00

RE:(幼儿教师----怀了孩子丢了工作)--请大家讨论

为什么会屡屡被拒呢?

小灵通@_@ 发表于 2004-9-22 15:25:00

RE:(幼儿教师----怀了孩子丢了工作)--请大家讨论

以什么理由开除啊???

俊雅客 发表于 2004-9-22 16:42:00

幼儿园的做法明显不合法

幼儿园方的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两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用户“俊雅客”于2004-9-22 16:42:11编辑过此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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