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_更換單位時,員工該如何享受帶薪年休假?
1、当年在老单位已休假,换单位仍可再休假此次《办法》明确,员工在原单位当年已经休过或部分休年休假,到了新单位后,仍可按规定再休年休假。不过,当年在新单位年休假的天数需要按规定折算后确定。
2、进新单位当年如何休年假 跳槽进新单位的职工:当年能否享受年休假,要看他进新单位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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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新单位以后能休几天假(员工调换了多家单位):各单位工作的时间累计计算结果,来确定员工在新单位年休假的休假天数。
在新单位当年年休假的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举例:张先生在A单位工作了3年10个月,在B单位工作了2年5个月,今年10月1日起到C单位工作。因此,张先生累计工作的时间为6年3个月,他的年休假天数为5天。今年他在C单位的剩余日天数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总计92天。因此今年的休假天数为:(92÷365)×5=1.2天,即今年在C单位只能休1天假。张先生从明年开始,休假的天数按照在A、B、C等3个单位累计工作年限计算确定。 2008/9/18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1、“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 明确了不同单位累计(第四条)
2、新员工当年天数按剩余日历天数折算,不足1天不享受(第五条)
3、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第六条)
4、不休年假又不支付三倍工资的情况(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第十条)
5、三倍工资计算基数(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 (第十一条)
6、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第十二条)
唔清楚 ,学下也...
现在真正完全按照规定来滴单位还是很少滴。。谢谢楼主分享 满累计一年工作经验,开始享有年假,根据实际在公司服务的时间,折算年假天数 学习,收着{:5_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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