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08年以前入职的补偿金有12个月的封顶限制,
对08年以前入职的补偿金有12个月的封顶限制,请问要是违法解除的话,也受12个月的限制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这之前的经济补偿应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来计算。其中,第七条规定第七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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