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影莎曦 发表于 2004-9-29 10:12:00

关于社保转到新单位交纳问题

最近遇到一个问题,一人原单位交纳的社保基数较高,现在换到新单位,这单位基数是统一的而且较低。北京基数一般要一年变动一次,所以新单位现在只好继续交纲,但是明年如果他还要在这个单位上班的话,上面就要求把基数统一变过来为单位基数?
   但他本人不想变,有什么解决的方法?

虫子大哥 发表于 2004-9-29 23:00:00

RE:关于社保转到新单位交纳问题

按照他的工资实际的上吧,要不然他找公司麻烦的话,公司也很无可奈何他呀.

清风回旋 发表于 2004-9-30 13:01:00

RE:关于社保转到新单位交纳问题

应该按上年实际月均工资总额来计算,但如果上年工资无法计算,则按市平资工资为基数来缴纳,这个单位用统计的较低的基数来做社保基数,本身就是违反相关规定的,但如果这个单位的做法是经过特批的,同样劳动者也是无可奈何

向日葵 发表于 2004-10-12 11:41:00

北京散人 发表于 2004-10-12 16:57:00

RE:关于社保转到新单位交纳问题

住房公积金这块国企和大部分外企都是很规矩的,想挑毛病很困难。
不过大部分的私企对四险一金的态度是能少交就少交,能不交就不交,基本上是一告一个准。
楼主的问题其实也不难办,主要看和人力资源部如何沟通了,看看能不能把它们说服。

蓝影! 发表于 2004-10-12 21:16:00

RE:关于社保转到新单位交纳问题

我认为这种情况只能是:理正才能服人!
你今年调入我公司工作,如我公司的基数较低,则公司按自身基数缴纳应负保险金,其余个人担负;
在本公司工作的第二年,则以你在本公司去年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上保险;
在这个问题上,公司不能有丝毫让步。如想避免发生争议,双方可在劳动合同中注明专项协议。

蛇鼠一窝 发表于 2004-10-13 13:39:00

同意!

以下是引用蓝影!在2004-10-12 21:16:00的发言
我认为这种情况只能是:理正才能服人!
你今年调入我公司工作,如我公司的基数较低,则公司按自身基数缴纳应负保险金,其余个人担负;
在本公司工作的第二年,则以你在本公司去年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上保险;
在这个问题上,公司不能有丝毫让步。如想避免发生争议,双方可在劳动合同中注明专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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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xiner 发表于 2004-11-13 18:16:00

RE:关于社保转到新单位交纳问题

这个问题不好处理,按劳动法规,应按实际上年度实际工资为基数,但我们现在就不是这样做的,主要是公司想减轻经营成本,我作为实际操作的人,总觉得这是一个挺大的问题,怕被查被举报.

蛇鼠一窝 发表于 2004-11-24 15:45:00

RE:关于社保转到新单位交纳问题

我自己都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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