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厂的时候使用法定版,平时使用公司版!
国内的东西,很多都是要变通,真的是没有办法。比如楼上所说就是这样。很简单的问题,基本大家都是知道所以然,但是操作起来确是非常的难,人资这个行业也是不容易啊。老板,员工,法律! 还有这说法啊 真是大开眼界了 我们一直都是这么操作的 离职人的工资和所有人的工资一起发 在员工离职工资单上注明:离职工资需下月10号前到帐,要员工签名确认。
我们公司是离职后14日内到帐。 根据我所在地方的《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我们公司是每周五办理一次离职手续,当天1点钟之前就离职员工就可以结算工资离厂了,12月30日离职人数有108人,1月6日离职人数有56人,其实也不是要花大多的时间呀!财务做帐都是一样的,不同的是,离职员工需要发的是现金,要点钱而已,所以HR不要给财务找借口,离职员工资发放那是正常的流程,员工都离职一个月了,才领到工资,那对员工的心理会造成影响,同时也会给公司名誉带来负面影响。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