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sj 发表于 2004-10-9 09:46:00

如果员工离职了

而企业出于员工的请求,答应继续代员工缴纳保险,能否说明二者还存在劳动关系?如何处理既不有损企业,又能照顾员工的情面?

天舒 发表于 2004-10-9 09:56:00

RE:如果员工离职了

这不能说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企业如果愿意代缴是可以的,对企业并没有什么损害,而员工也对企业产生好感,从法律上来说,员工不能借此为由说明任何问题,所以并没有什么麻烦。

gmsj 发表于 2004-10-11 13:59:00

RE:如果员工离职了

感谢天舒
这家企业是国有企业,实行以项目经理负责制管理.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该项目部的助理劳动合同到期,而其项目经理正不想用这个项目助理了,就提出终止合同不再续签.可是该员工拒绝在终止劳动合同书上签字,同时又找上层领导周旋,结果上层领导又反悔当初的批示,想让这名员工回公司上班,但人事部门已经通知执行,且公司目前无空缺岗位安排.公司决定要这名员工先履行终止手续,回家休息一个月后再来公司!

susan_102 发表于 2004-10-12 17:01:00

RE:如果员工离职了

理解,国有企业就是存在类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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