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猪看报 发表于 2012-1-16 17:07:31

企业是否要承担该费用?

   做人资工作确实不容易,最近遇到一件很头痛的事情。也请线上的大虾们能帮我解决这个问题。
   我们公司的一个员工把我纠结了,她是2011年2月份进入在另外一家公司上班,其实那家公司的法人和现在公司的法人是同一个,之前在上家公司上班时没有购买保险,当时她已经怀孕几个月了。
   在2011年5月份时,我现任的这家公司成立了,同时也把之前那家公司的员工转入到现公司。正式购买社保,她在2011年11月时就生产了,由于社保没有连续购买6个月,产前检查费和住院费就报不了。现在这名员工要求企业来承担这个相关费用。请问下各位,这种是否该我们企业负责的?

旺财小强 发表于 2012-1-16 17:25:45

这个貌似要考虑她当初从上一家公司转到你们公司是怎么转的。是上一家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后加入你们公司与你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还是与上一家公司的劳动合同保留,但对劳动合同进行修改,雇主由上一家公司更改为你们公司?

小猪看报 发表于 2012-1-16 17:30:45

上家公司与我们现在的公司是两家独立的公司,上家公司好象没有签合同也,也没有买保险。

stephenzhou 发表于 2012-1-16 19:59:41

应该由你们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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