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吴英案看共和国的法律(转载网络文章)
吴英的绝望和小白菜的得生?(吴英案札记三篇)文章提交者:安魂曲
(一)
吴英案有一个很值得注意的细节:吴英在一审被判死刑后,居然一度拒绝上诉,一心等死。。。据熟悉此案的记者在郎咸平的那个三人谈透露:吴英当时是觉得有人非要置其于死地,此案已无可挽回,因此不想让家人再花钱了。
这仔细想想真让人感到奇怪:吴英才二十多岁,属于女强人的类型,性格十分坚强(听到死刑宣判仍保持极大镇静),坐牢不过三年,看庭审时的照片还很注意保持个人形象,说明其求生欲望远未丧失。。。而她的案件名闻遐迩、本身又有名律师作理直气壮的无罪辩护,即使一审被地方黑恶势力操纵,二审呢?高检复核呢?她怎么会这么快地就断定自己已无生路?
-当年的杨乃武小白菜历经严刑拷打,也从未放弃翻案的努力,尤其每次听到上一级复审,就马上燃起希望。。。他们的希望就在于:哪怕你浙江的官员能在江南一手遮天,北京城不还有浙江官员管不了也不大容易搞定的三法司、有皇上和老佛爷么?
吴英这么聪明的人,当然不可能不知道同样的道理,何况她明显是被人欺负陷害,光冲心里那股子冤屈悲愤,就无论如何也没有理由不抱有强烈的生存甚至翻案愿望。。。可她居然一审结果一出就马上准备放弃等死,这又是为什么呢?
除非她知道那个非要置其于死地的人不仅罩得住一审的金华地区、二审的浙江省。。。而且也能罩得住复核死刑的高检。
除非她料定那个能一手遮天的大人物恨自己入骨,非将自己送上刑场不肯善罢甘休!
(二)
什么人会这么恨吴英?
很多人猜测是地方黑恶势力想强行夺取其巨额资产。。。其实夺人资产既已成功,只需将吴英长期关押、让其无法说话即可,又何必非要其项上人头,将其逼上绝路多添变数呢?我从不认为这是有人非要整死吴英的主要理由。
还有人分析是吴英在狱中写了大量检举揭发材料,一下子让多名厅级高官落马,因此官僚集团非给吴英点颜色看看不可好杀鸡儆猴。。。这样分析比较靠谱,可所谓“官僚集团”从来是由具体的人组成,不能笼统地说所有的“官僚”都抱成一团一致对外。。。事实上每次大案要案让一帮贪官落网,就会有另一些官员提前上位,他们高兴还来不及,又何必痛恨吴英不可呢?
我们不妨从逻辑上分析一下:吴英的检举揭发“多位厅级高官落马”,这件事会招谁咬牙切齿?!
-那些落马官员的家人亲朋?Of course,可贪官既倒,这些人能量自然有限,绝对无法一手遮天;
-可能被牵扯进来的其他官员?要知道吴英的揭发材料已经写成,继续的深入调查已不关吴英的事,这些官员要么自顾不暇,要么早可以舒一口气,又何必哪壶不开偏提哪壶,主动陷入吴英案中呢?
答案其实并不难想到:那就是吴英涉案期间“多位厅级高官”的后台,比如老领导老上级呀、曾提拔重用过这些贪官的某一把手呀。。。等等。这样的人物肯定对吴英居然一下子让这么多自己当年部下落网很是不爽:当年俺手下全浙江省才多少厅级干部?你吴英一口就咬残了好几个、还差点废掉好些。。。怎一个恨字了得?!
(三)
还是多扯几句当年的小白菜冤案吧-当年慈禧决定替小白菜翻案,把浙江官场一撸到底的根本原因,恰恰是想借机清除控制了江浙一带官场的曾国藩湘军势力。。。但过来说,假如当年曾国藩还活着的话,他不仅不可能替小白菜翻案,反而非一门心思把小白菜冤案做成铁案不可!个中原由很简单,既有官场斗争的考虑、也增添了对不知好歹小白菜个人的恼恨
一、小白菜翻案成功,自己爱护的老部下们将心意难平,小白菜案发时正在浙江的自己面子也会挂不住;
二、小白菜对浙江官员贪赃枉法、草菅人命的控告一旦成立,自己作为这些官员当年的直接上级,就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三、也是最重要的,当今朝中明明有人想抓自己的小辫子,偏偏这可恨的小白菜还敢说什么浙江官场暗无天日?!
好在曾国藩当年已死,浙江官员们的后台老板又根本不是老佛爷的对手,所以小白菜能沉冤得血。。。假如当年曾国藩根本是老佛爷自己人,权势如日中天,甚至马上即将执掌朝政、既想立威、更不喜人揭短呢?
那么可怜的小白菜除了被三审定罪绑赴刑场千刀万剐这一种结局之外,还会有任何一条活路么?
(谨以此文为可怜的吴英女士尽菲薄之力)
从简单的民事案件中,可以看出共和国的法律环境是非常恶劣的,再看到这里太多的HR们依然十分虔诚的照本宣科的学习法律,真切感到了“听话”教育的成功。 学习论坛,莫谈国是吧,是是非非很难说清 浅井 发表于 2012-1-31 08: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学习论坛,莫谈国是吧,是是非非很难说清
总不能遇到普通公民犯错误,我们就“拿起法律的武器,去严厉的惩罚他们。”而遇到官员违法,我们就只好“莫谈国是”,做人怎么能象方舟子那样呢。 费加罗 发表于 2012-1-31 09: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总不能遇到普通公民犯错误,我们就“拿起法律的武器,去严厉的惩罚他们。”而遇到官员违法,我们就只好“ ...
呵呵,政府的事、官场的事、官商勾结的事,真不是那么容易说的清楚,也不是非黑即白,怎么算都都是个糊涂账 浅井 发表于 2012-1-31 09: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政府的事、官场的事、官商勾结的事,真不是那么容易说的清楚,也不是非黑即白,怎么算都都是个糊涂 ...
所以需要学习啊。
做HR的一定要清楚共和国的法律环境非常恶劣,咱们处理日常事务的时候,不能简单照搬条文。共和国不仅法官不公正,经常出现的事情是连法律本身都不公正。当然法律的是否公正也许不是该咱们说了算,但法律条文中,很多地方的不清楚,使得执行的时候无法把握,都是咱们在实际操作中应该注意的。
具体到吴英的这个事情中,如果一般大家比较公认的事情,在法律上得不到解决,这个不公正经常就会落到自己的头上。就象有些人说的:公正不是别人给的,是自己争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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