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员工违规离职(旷工),该员工的当月工资是否还照发?
本帖最后由 TOHEY 于 2012-2-2 08:46 编辑若员工违规离职(旷工),该员工的当月工资是否还照发? 貌似很多企业就不发了。是否合法,请专业人士解答。{:5_252:} 旷工,看你的制度如何定义,是否是:旷工1天扣多少工资,连续旷工3天解除劳动关系。
至于当月的工资,那是他应得的,没有理由不发,该扣的你可以扣,该发的你要发。 法律规定必发,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参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个各省工资支付条例 当月工资还是要发的吧,只是根据公司规章制度扣一定的钱(但规章制度这一块规定不能违法)。 附议板凳意见
不发明显是不合法 不合理
除非旷工日多 扣完了 但是也得有个明细清单 员工认同 嘿嘿,一码归一码。 当然做,至于怎么发是一个问题?
员工旷工,如果制度明确,按照制度执行。如果制度不明确,那就做,但是怎么发放,是要条件的。
要不然就是拖欠员工工资 ,告你没商量 员工工资是必须要发的,但是旷工可以按照你们公司的制度来执行 本帖最后由 TEOH 于 2012-2-1 15:02 编辑
1 当月工资:应按实际出勤日予以发放。
2 旷工罚款:看情况。
2.1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劳动者个税;社保个人承担部分;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可扣除的费用除外。
旷工不属于上述规定的有权克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形。
2.2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适用该法规用人单位需证明员工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但扣除部分不得超过月工资的20%。
2.3 企业内部制度:
法律未明确企业的罚款权(有争议)。但《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如企业引用内部旷工罚款制度规定,需证明该制度系通过民主程序制定,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已向劳动者公示(即劳动者知悉旷工的后果)。
以上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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