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岗位,2012年1月,婚假,离职,有加班,工资如何算?
本帖最后由 zhenxiaocc 于 2012-2-1 17:34 编辑某人a,人事岗位,2012年1.4-1.13婚假,1.16提出离职,离职申请是希望1.28离职,离职申请表总经理批准,1.28开退工单,工作交接完毕。工作交接过程中,考勤表共有16天加班未结算,a签字,a的部门考勤员签字,a的部门经理签字。
注:该公司情况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以往,离职的人员,例如,当月应出勤22天,某人b离职当月出勤20天,有加班3天当月以前未结,则,工资计算为当月满勤,且结算1天加班。
提问:1、该员工a,工资如何计算?
2、1月应出勤17天(去掉1-3日、22-28日以及双休日)a的部门经理不给a结算加班费对不对?(按以往结算方法,29-31日a不出勤,16天加班中抵扣3天)
{:5_257:}等着学习。。。高手快来吧 如1月1日-1月3日为法定元旦休假;
如1月4日-1月13日为带薪婚假;
如29-31(3天)可作为加班调休处理。
以上假设均成立,则:
1月份可做全勤计算薪资,另外补13天的加班费给员工。
而且希望员工不会提出加班累计时数已超出法定上限的争议。 我最近在琢磨陪产假的工资怎么算呢,请指点{:5_208:} 如果考勤为1——31日,那么员工只有29、30、31三天未出勤,应扣3天工资,发16天加班费
加班可以调休,应该算在平常吧,离职单开成1月28日还可以换调休,这不太赞成 {:5_252:}期待答案 有些小搞~~看看大家怎么说~~ yinger_72 发表于 2012-2-1 23: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1月1日-1月3日为法定元旦休假;
如1月4日-1月13日为带薪婚假;
如29-31(3天)可作为加班调休处理。
a的经理不给a结算未调休完的13天加班费,理由是:没有加班申请。以往操作是有些没有加班申请的加班给结算,有些没有的也给结算。
这个理由成立吗? 沉得好快啊 这个就跟公司的流程制度有关了。如果制度上着,离职还有加班时间(正规的)可做结算或调休。那你们就应该给的。而且你们之前也是这么操作的。
只能说,这块是需要再严格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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