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ice_926 发表于 2012-2-7 13:08:32

同样是从事HR工作,何故要去相互折磨呢

我们作为人类有七情六欲很正常的,大家也会有亲朋好友,也希望能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帮助弱者,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但作为一名优秀的HR工作者,要有一颗向往和谐的心.不要总觉得自己是HR资深人员,很懂国家劳动法,在别人求救的时候要挺身而出帮忙也是每个人都会做得,但一定要告诉你自己,"你也是一名HR"千万不要给别人的意见的结果是会导致矛盾越来越大的。
任何事情都要做到尽量简单化和尽量和谐,不要越搞越复杂,大家做人事的都知道的,我们有时有些事情也是很难完全按着劳动合同法处理的。无理取闹的人也是有的,软弱好欺负的人也是有的,但我们一定要做到不是昧着良心而做的事就好了。
有时候大家要换位思考一下,尽量充当和平使者,碰上自己身边的亲朋好友有工作不开心了或劳动纠纷了,
我们要一边出主意一边撮合安慰。这样才能互相不伤害呀。目的是保障自己最基本的利益不受侵害。而不是一味的闹下去。大家都费心力。是两败俱伤呀!
不知道大家的意见是怎样的?

小兵甲 发表于 2012-2-7 13:48:13

说得好!

yzjs163 发表于 2012-2-7 13:53:09

很好,赞一个!!!

xuansong2005 发表于 2012-2-7 14:47:28

看了半天,不知作者所云,你说的是内部HR之间的矛盾还是行业间HR之间的矛盾呢?

威哥1号 发表于 2012-2-8 09:30:18

一样,看了半天,不是特别的了解
呵呵~~~

beeyao 发表于 2012-2-8 10:59:53

看了半天也没看明白,是HR部门内部同事,还是HR部门与其它部门同事的关系呢?

刘子衿 发表于 2012-2-8 11:28:26

认真看了下,内容与题目不符
楼主要说的是,换位思考,把每一个员工当成亲人一样去对待。

janice_926 发表于 2012-2-8 12:44:20

不好意思,可能是由于我没有将有感而发的前提将清楚。我在简单说说吧!最近公司有个劳动关系协商解除的案例,原因是这个员工来应聘的时候提供的工作简历和实际工作经验不符。我们在入职是发现了这个问题,而员工本人也作了解释。说自己打黑工打了近十年(由于劳动手册上没有近十年的工作经历)。公司想既然已经来工作了,就给他个机会看试用期的表示是不是可以胜任。但试用后觉得不合适,但又由于试用期过了,转正手续也没有办理。在协商解除的过程中,这个员工就找了一个他认识的从事人事工作的朋友,过来跟我们公司谈条件和要求。还选择了录音等手段。后来协议签好了,又迟迟不来办理离职手续。已经持续了三个月了。

icewindearl 发表于 2012-2-8 22:57:12

janice_926 发表于 2012-2-8 12: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好意思,可能是由于我没有将有感而发的前提将清楚。我在简单说说吧!最近公司有个劳动关系协商解除的案例 ...

够狠的,呵呵,不过人有时候就是这样,不知道高手们遇到怎么应对的

anyqy 发表于 2012-2-9 08:20:33

呵呵,律师也经常打一些看似很不合理的官司呢。。。认真对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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