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wata 发表于 2012-2-8 15:43:13

(急求帮助)续签合同的签字日期

各位HR达人,前辈,请你们帮我看一下,这个时间怎么写。

情况:
1:员工A与公司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08年6月1日~2009年5月31日。
2:2009年5月31日合同到期后,继续保留劳动关系至今。但没有与公司第二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也没有签订无固  定期限的书面合同。
3:公司现在要与这些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就是说希望与员工有一个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书面形式。
那么
问题?
1:现在跟这个员工A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那么员工是签字日期怎么写?签字日期是写现在的还是写2009年6月1日?
2:如果签字日期是写今天的,会有风险吗?
3:以下是版本,请hr达人指出可有什么问题?
4:在这里先谢谢各位。

劳动合同续订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 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自 2009 年  6  月 1   日起至劳动合同法定解除条件或者终止条件出现止。二、续订的劳动合同补充以下内容:  1. 原劳动合同书中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一栏中“试用期满的定级工资为 1200  ”更改为“乙方的工资标准按计时工资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3000   元/月,绩效工资(奖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和乙方的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2. 其他条款内容跟原合同保持一致。三、本劳动合同续订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与原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1号 发表于 2012-2-8 15:53:07

应当实事求是,写今天。也没有什么风险,因为已经过了仲裁时效。

Z小姐 发表于 2012-2-8 15:53:21

坐等高人..

sawata 发表于 2012-2-8 15:58:27

31号 发表于 2012-2-8 15: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当实事求是,写今天。也没有什么风险,因为已经过了仲裁时效。

我今天这样举一个例子给律师的
情况如下“员工B从2008年8月1日在公司上班,2011年12月20日辞职,这个期间加班工资未支付或者少支付,那么员工B辞职后,他还能争取到2008年至2011年12月20日的加班工资吗?”律师回答说可以。

所以我就更糊涂了,仲裁时效我真搞不懂耶

梦蓝馨儿 发表于 2012-2-8 16:35:27

{:5_224:}

31号 发表于 2012-2-8 16:36:07

sawata 发表于 2012-2-8 15: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今天这样举一个例子给律师的
情况如下“员工B从2008年8月1日在公司上班,2011年12月20日辞职,这个期间 ...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得加班工资使用特殊时效,不受一年限制,但在实践中往往支持一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2-2-8 17:04:44

1、现在补签劳动合同,能倒签回2009年6月1日,那当然是最好的啦~如果你问怎么办,我也会跟你说,补签,倒签从2009年6月1日开始~~
2、如果员工不愿意,说服不了,问题也不大,毕竟追讨双倍的时效过了;
3、关于不受1年仲裁时效限制的情况,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属于拖欠工资的范畴,这点不适合这情况,时效还是1年。

yjjzdy 发表于 2012-2-8 17:10:19

看完还是有些晕晕{:5_252:},看来得努力{:5_257:}了。。。

sawata 发表于 2012-2-9 08:23:08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2-2-8 17: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现在补签劳动合同,能倒签回2009年6月1日,那当然是最好的啦~如果你问怎么办,我也会跟你说,补签,倒签 ...

1:如果劳动关系一直这样存在着,而没有书面的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样可以吗?
2:没有签订劳为什么不属于拖欠工资的范畴呢?

请您指导一下!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2-2-9 13:38:12

sawata 发表于 2012-2-9 08: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如果劳动关系一直这样存在着,而没有书面的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样可以吗?
2:没有签订劳为什么不属于 ...

1、虽然在法律上已经可以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不代表原合同约定内容或者你们约定的条款有效或有依有据,没有书面合同,有纠纷争议的时候,一样吃亏,这个就别懒了~~
2、因为根本就是两件事,就好比:强奸和非礼,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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