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帮忙看看这公文函有什么问题吗?
关于终止《土地联营承包合同书》的函刘xx:
我方于2012年未曾收到你方应支付的收益金,共计XX万无。现将有关事项阐明如下:
根据2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土地联营承包合同》中第四条付款方式,明确规定第二年以后可分期付款(上半年1—6月一次,下半年7—12月一次)按先付收益金后使用土地的原则进行,你方如超过一个月不交收益金,我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今,你方已超过二个月不交收益金,在此我方有权提出终止《土地联营承包合同书》,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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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15日
请大家帮忙修改下。谢谢! 还是坐等高人吧~ 法律方面的不懂,楼下高手解答吧。 你们约定的付款日期呢?比如上半年的在什么时间内交,下半年的在什么时间内交?没有明确约定,你怎么能说延期了呢? {:5_257:}说的对哦,已经加上了“2012年的上半年”。谢谢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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